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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卅铺镇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9-18 来源:未知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按照《庆城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方案》和《庆城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扎实做好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大气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全镇空气质量实现稳中向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水平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2019年,辖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按照《庆城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方案》和《庆城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扎实做好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大气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全镇空气质量实现稳中向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水平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2019年,辖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有所下降,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值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以内,力争完成县上下达的污染减排指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
 
  1.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改、扩建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各村配合)
 
  2.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严格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和项目准入,严控新增产能。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村配合)
 
  3.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治理,深入开展排查,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分类建立清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处置。(各村配合)
 
  (二)调整能源结构,构建高效清洁能源体系。
 
  1.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全面落实《庆阳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细则(2017—2021年)》,各村居民取暖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燃气、洁净煤替代工程,年底完成4000余户改造任务。(各村配合)
 
  2.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庆大气办发〔2019〕11号文件要求组织清查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2020年底彻底完成乡镇区域现存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2019年完成整治存量的60%,其中8月底完成2019年整治任务,9月底完成行业系统内验收工作。已整治锅炉要全面开展自测工作;已改为醇基燃料的锅炉严禁掺烧化工废料;对位置偏远、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时无法淘汰或用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可采取使用洁净煤等方式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并建立完善工作台帐。(配合县直部门工作)
 
  3.着力加大煤质管控力度。9月底前,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集中配送体系,乡镇、行政村(社区)民用煤配送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流通领域和使用环节的煤质抽检,规范和落实好煤质卡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各村配合)
 
  4.加强煤炭总量控制。细化落实市上分解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年度任务。严控新上耗煤项目,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进一步降低煤炭在全镇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各村配合)
 
  5.因地制宜推广农村户用成型燃料炉具。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17]116号)精神,对于偏远山区等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和“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农村散烧煤。(各村配合)
 
  (三)打好柴油货车和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抓好重点管控区域禁停限行和渣土车管理。全面建立城管、公安交警、交通、运管、住建等多部门清洁运输和渣土车管理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重点管控区域禁停和大型车辆“三限”措施(限时、限速、限路段),集中整治大型车辆无证运输、冒装超载、未密闭运输、滴漏撒落、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道路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垃圾运输属地管理职责,定期发布相关执法查处情况。(配合县直部门)
 
  (四)强化工业及涉气无组织排放源综合治理。
 
  1.严格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加大涉气排放企业依证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严厉依法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配合县直部门)
 
  2.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开展建材、物料储运加工销售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开展深度治理,配套抑尘设施,整治和关停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涉气排污企业。(配合县直部门)
 
  3.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甘肃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任务,积极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喷烤漆房等VOCs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县油气回收治理单位进行“回头看”,年内所有加油站气液比、排放浓度等完成1次复测工作。(配合县直部门)
 
  (五)深化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1.全面加强对建筑、道路、拆迁、市政、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等各类工地及裸露地块的扬尘污染监管。全面落实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严格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加强物料管理,加强降尘作业,硬化路面和清洗车辆,及时规范清运建筑垃圾,加强监测监控,确保各类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7%以上。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切实提高涉尘涉土污染问题行政处罚案件量和执行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第117条落实情况作为约束性指标考核),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治。(各村配合)
 
  2.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优化清扫保洁工艺,加快环卫车辆更新,加强日常作业管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比例,年底前,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各村配合)
 
  3.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年底前,城区餐饮业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治理。新建餐饮项目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设立专用烟道,落实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开展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依法取缔占用城市及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坚决查处固定门店室外设炉灶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各村配合)
 
  4.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婚丧嫁娶日为重点监管时段,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管控区的区域和场所要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村配合)
 
  5.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生物质消纳。全面落实辖区负责制和网格化巡查监管制度,结合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技术,在秋收和夏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培育和扶持一批对农作物秸秆具有较强消纳作用的生物质燃料企业和项目,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村配合)
 
  (六)强化联合防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制定完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突出强化涉水作业和全方位抑尘治污措施,制定并报备《庆城县沙尘天气防尘治污工作应急预案》,5月底前发布实施。建立管辖区域、行业内部、管控对象等负责人员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微信监管调度平台,确保信息共享、指令快速传达、问题处理及时、部门协调联动,提升应对能力。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预测预报能力,为防治工作提供有效支持。(卅铺镇人民政府牵头,卅铺镇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负责)
 
  2.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督促重点管控目标、企业单位制定落实“冬防”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卅铺镇人民政府牵头,卅铺镇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七)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微信平台为主抓手,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村为主,部门联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进一步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排查摸底、宣传动员、立行立改、综合执法、调度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卅铺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方案要求,各村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分解目标任务,落实“一岗双责”,靠实部门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对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重点任务推动缓慢、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不力的村,在全镇范围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严重滞后的村,由镇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村负责的同志,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村,由镇政府领导约谈村负责同志。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各部门协调一致的信息联合发布平台,规范发布模式,整合信息资源,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权威性。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监控企业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
 
  (四)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积极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理念。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和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
 
  庆城县卅铺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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