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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镇饮食业排污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9-13 来源:未知
摘要:为加快推进五水共治、美丽玉环建设,坚决预防和遏制违法排污行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废水、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玉环县饮食业排污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营造优美、整洁、宜居城市环境为目标,以集中整治、落实长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为要求,自9月22日起至12月31日,集中100天时间,凝心聚力、科学治理,扎实开展饮食业排污专项...

  为加快推进“五水共治”、美丽玉环建设,坚决预防和遏制违法排污行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废水、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玉环县饮食业排污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营造优美、整洁、宜居城市环境为目标,以“集中整治、落实长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为要求,自9月22日起至12月31日,集中100天时间,凝心聚力、科学治理,扎实开展饮食业排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饮食业污水油烟乱排、噪音扰民问题,取缔无证照经营现象,坚决杜绝油烟向地下排放行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努力实现城区餐饮单位污水纳入管网,隔油池和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设置,排水许可证齐全,逐步建立健全饮食业排污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区域、内容
 
  (一)整治区域
 
  龙溪镇龙翔路。
 
  (二)整治内容
 
  饮食业经营户无证无照经营、证照不全或超范围经营的;在地下室、架空层、车库等不具备条件场所经营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或未投入使用,未定期按要求清理,污水未经隔油、除泥直接排放,排污未纳入污水处理管网行为的;餐厨废弃物未按要求规范处置的;废气未经净化排放或经净化排放仍不达标的,废气向地下排放的;未采取有效噪声防治措施,噪声超标、扰民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其他需要整治的情况。
 
  三、整治标准
 
  (一)油烟排放:无直接向街面排放油烟现象;规范设置排气筒、集气罩,排气筒高度要高出所在楼房顶部1米以上;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清洗恢复油烟排放造成污染的墙面;排气口不得朝向易受影响的建筑物;禁止往地下排放油烟;排烟系统密封完好。
 
  (二)污水排放:无直接将污水排向(或外溢)街面、人行道、河道和雨水管网等现象;对产生的含油污水必须设置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要安装残渣过滤装置或沉淀池;污水排放标准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取得由住建部门发放的城市排水许可证,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建立定期清理隔油池、沉淀池制度。
 
  (三)门前秩序:无在街面及人行道上设置清洗池、挂晒物品、摆放桌椅、泔水桶、扫把、拖把、畚斗、脸盆等物品现象;所有餐厨垃圾倒入垃圾桶或垃圾运输车内,无乱扔乱倒乱堆放现象;落实“门庭三包六清”责任制,做好门前卫生、绿化、秩序等管护,保持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四、整治措施
 
  (一)责任化推进。为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作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海滨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陈方桂任常务副组长,赵水法、王骞、张维彪、周学达、谢扬平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由谢扬平兼任,具体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二)地毯式排摸。具体做到“五查一问一发放”,即查厨房用水和餐厨废弃物去向、查油水分离设施是否健全并正常运转、查废水是否正确纳管、查附近污水管线位置、查油烟净化设备,问经营业主排污整治意愿,发放饮食业排污整治《温馨提示》,并实地拍摄饮食店周边餐厨废弃物乱堆放、废水和废气乱排、水管乱接、油水分离设施不维护清理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场景,逐一找准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帐。
 
  (三)精准化服务。相关部门要对经营户废水纳管、油水分离装置、油烟净化设施、噪声处理装置等安装方面加强技术指导,督促经营户定期维护已建的油水分离和油烟净化设施,限期整改电线乱拉乱接和液化气瓶乱摆乱放及餐厨废弃物乱堆放行为,对未建设隔油池和污水沉淀池的要求限期建设到位,污水未纳管的要求限期规范铺设,油烟高空乱排放的要求建设净化装置。
 
  (四)联动式执法。按照“整改一批、取缔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实施联合执法。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无理不整改的,通过停水停电、停业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倒逼经营户按规范要求整改到位。
 
  (五)常态化管理。在重点区域整治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特别是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区域继续纳入整治范围,确保整治成效。同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饮食业排污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1、城管办: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的整治行动,督促经营业主自行做好排污、净化设施建设和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处置;对督查不符合要求的,抄送各办各部门进行联合整治。2、村镇办:负责建设室外公共管网;做好经营业主建设规范化隔油池、污水沉淀池及截污纳管的技术指导。核查经营场所污水排放情况,对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上报县住建局,发放排水许可证,不合格的抄送各办各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在规划编制新建商住楼盘时,同步建设符合餐饮行业标准的排污、排烟、排水等配套设施。3、工办(环保):负责牵头查处无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行为;提供城市饮食业基本情况;检查餐厨条件是否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要求等;负责牵头排污许可检查,做好污水、废气、噪音排放等检测,做好油烟净化、噪声防治等技术指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检查经营业主各净化设施是否达标,对不达标的抄送至各办各部门进行联合整治。4、消防队:指导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5、文教卫办:负责牵头检查餐饮食品安全。6、供电所:配合整治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饮食业单位实施断电措施。7、龙溪水厂:配合整治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饮食业单位实施断水措施。8、行政村:负责辖区范围饮食业排污专项整治行动宣传。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会同镇政府统筹安排整治行动的开展,明确行动的任务、内容和相关要求。要密切配合、沟通协作,在整治过程中建立健全信息交流、联动联勤、协调办案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共同、及时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查,广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整治标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条不紊。我镇将实行定时抽查,及时通报整治进度,促进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同时,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标语、传单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重点和工作成效。
 
  附件:龙溪镇饮食业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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