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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城市管理局开展迎国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9-12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市容市貌,以良好的市容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开展迎国庆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城管市容〔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迎国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针,以迎接国庆迅速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为主线,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部署,针对当前我县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市容市貌,以良好的市容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开展迎国庆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城管市容〔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迎国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针,以迎接国庆迅速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为主线,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部署,针对当前我县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八个一”城市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和城市管理“每月一主题,每周一片区,每天一件事,每年一大步”活动,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实现道路平整通畅,无积水无污水无暴露垃圾,清扫保洁到位;环卫设施齐全、整洁、完好;照明设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无乱摆摊设点,无乱停乱放,无乱堆乱放、无乱张乱贴,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争取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听取市民对迎国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市民齐参与、人人迎国庆”的良好氛围,促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双向提升。
 
  责任领导:蒋加福
 
  责任部门:法规股、办公室
 
  责 任 人:陈志峰、江小敏
 
  (二)开展占道经营治理
 
  实行无缝衔接错时值守工作制度,安排高峰岗加强对城区早中晚时段的市容管理。查处一批违规设置店外摊、占道经营等现象,拆除南大街水果批发经营占道阳篷雨披。全面清理占道经营摊点,自行拆除乱搭乱建的摊棚,引导城区范围内流动商贩就近入驻城区已建成市场,达到沿街店铺齐门售货,卫生状况良好,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无占道乱堆放,管理有序、卫生整洁,确保主干道和非主干道无道路被侵占现象,道路功能正常运转。
 
  责任领导:蒋加福
 
  责任部门:市容五个街区
 
  责 任 人:张平、五个街长
 
  (三)开展油烟污染治理
 
  进一步改善城区早夜市便民摊点环境卫生状况,围绕省级卫生城市标准,禁止使用煤炉,更换烧烤油烟净化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未整改到位的经营户进行约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规依法查处。与此同时,开展露天烧烤夜宵排档集中整治行动,严禁夜市大排档和各类流动烧烤摊占道经营、油烟扰民、噪音扰民。
 
  责任领导:翁立平、蒋加福
 
  责任部门:餐饮油烟整治组、市容五个街区
 
  责 任 人:餐饮油烟整治组人员、五个街长
 
  (四)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整治主次干道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秩序,主次干道统一施划停车线,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线内整齐、有序停放,对乱停放车辆按规定予以查处。清理主次干道僵尸车,协调、配合公安交警大队采取强制拖离、定点扣留等措施。对二手车行占道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整治,督促二手车行经营业主进入永信时代二手车专业市场规范经营。
 
  责任领导:翁立平、蒋加福
 
  责任部门:市容五个街区
 
  责 任 人:张平、五个街长
 
  (五)严打“两违”行为
 
  充分应用数字城管、手机执法、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日常管控效率,实现巡查全覆盖,保持高压态势,节假日期间,不放松对“两违”行为的巡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处置措施,增强责任意识,将新增“两违”遏制在萌芽状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刹住新增违建之风;分期分批对存量历史违建进行拆除,达到“控新增减存量”的目标。
 
  责任领导:翁立平
 
  责任部门:规划五个片区
 
  责 任 人:张上宁、五个片长
 
  (六)开展户外广告整治
 
  拆除未经审批或到期的户外广告,并做好规划设置。加强日巡夜查,严防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开展国庆节期间宣传活动的行为;消除破损户外广告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业主对破损的商业、公益广告、夜景项目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区夜景正常亮化。
 
  责任领导:翁立平
 
  责任部门:广告管理中队
 
  责 任 人:蔡建强、范荣辉
 
  (七)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开展道路冲洗作业,确保人行道冲洗达到路面无油污、痰渍、无泥沙及其他污物,道牙、废物箱、灯箱广告等底部及周边无污泥、杂物和卫生死角。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四净”。国庆节前安排3-5天加强对中山街、北大街、南大街、新桥路、中环路等主要街道的油渍、粉尘进行冲洗。
 
  2.开展垃圾清运工作,城市出入口路面和道路两侧定时清理,做到车过无扬尘渣土,两侧无垃圾。重点开展主干道及公交站点等地废弃物清理,配合县水利局清理内河河道垃圾,确保河岸整洁、干净,无垃圾积存。对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乱堆乱丢垃圾杂物、乱张贴乱摆摊乱挂晒、乱泼脏水污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开展治理,抓好清扫保洁。
 
  3.完善环卫设施。加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管理,确保垃圾中转站无垃圾随意堆放、场地清洁,垃圾箱外观清洁、完好无损。加强免费开放公厕管理,确保公厕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干净无异味。
 
  责任领导:翁立平
 
  责任部门:环卫站
 
  责 任 人:曹远弘
 
  (八)开展市政园林环卫设施管护
 
  1.对破损的人行道彩砖及时更换、修复。加强隔离栅栏、护栏等设施管护,定期做好清洗、整理。加强路灯、公益夜景灯管护,确保完好、正常亮化。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改造。
 
  2.加强绿化管护。确保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绿化带、花坛整洁美观,无杂草、杂物。抓好行道树维护管理,确保树穴内无杂草,可植季节无死株、无枯枝、无虫害、无空穴,及时伐除枯萎树头。
 
  3.协调、配合县住建局整治社区基础设施,及时处理化粪池冒漏、水沟堵塞、窨井盖板缺失等问题,做好小区路灯建设,解决好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责任领导:翁立平
 
  责任部门:市政园林中心
 
  责 任 人:范启铨
 
  (九)开展不文明行为治理
 
  针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高空抛物、乱占道经营、违章种植、养鸡扰民、养犬随处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有效遏制不文明行为现象的蔓延,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责任领导:翁立平、蒋加福
 
  责任部门:规划五个片区、市容五个街区
 
  责 任 人:张上宁、张平、各街(片)长
 
  (十)开展渣土运输扬尘治理
 
  抓好渣土运输路面管控。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坚持“规范运输、从严执法、统一监管”原则,坚决从严依法查处各类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滴撒漏、污染路面、乱倾倒建筑渣土等违法行为,管好管住渣土运输车辆。
 
  责任领导:翁立平
 
  责任部门:弃土站
 
  责 任 人:蔡建强、张剑明
 
  (十一)加大市容案件查处力度
 
  落实住建部“721”城市管理方法,依照《福建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查处各类违反《办法》、《条例》行为,并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工作,教育市民、商户养成文明习惯,取得“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责任领导:蒋加福
 
  责任部门:法规股、市容五个街区、广告中队、弃土站
 
  责 任 人:陈志峰、五个街长、范荣辉、张剑明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阶段(2019年7月1日——9月30日)。各责任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存在问题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巩固阶段(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各责任部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回潮反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各责任部门要对深化市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充分重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照工作重点,逐项抓好落实。做到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全面覆盖、全面保障,不留死角和空档。
 
  (二)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局着想,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对迎国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工作标准及时完成,形成“上下联动、问题联处、执法联合”的工作局面。
 
  (三)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结合实际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步调,齐抓共管,特别是整治重要内容,要找准切入点,迅速抓出成效,促进全面推进。在整治过程中,要规范执法程序,文明执法,注重证据保全,依法开展整治。
 
  (四)强化责任,舆论跟进。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考评通报制度,对工作被动、推诿扯皮、整改不力、严重影响整治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积极对接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坚持舆论导向,不定期曝光,促进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建立机制,巩固成果。专项整治行动后,各街区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对本街区常态化、长效化管理,配合相关乡镇做好社区“网格化”城市管理,通过齐抓共管,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不回潮。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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