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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餐饮油烟整治告知书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9-11 来源:未知
摘要:广大居民、餐饮商户、企事业单位、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入夏以来,我市臭氧持续超标,空气质量严重下降,为此,市委市政府从减少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降低扬尘污染、控制车辆污染、管控生活污染等多举措治理大气污染。为了进一步做好生活面源污染管控,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县政府批准,2017年6月份,全县域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整治餐饮油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取缔燃煤设施。2017年6月底前,所有排放餐饮油烟的机构和场所要淘汰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二是实施油烟净化。2017年6月底前,按规...

广大居民、餐饮商户、企事业单位、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入夏以来,我市臭氧持续超标,空气质量严重下降,为此,市委市政府从“减少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降低扬尘污染、控制车辆污染、管控生活污染”等多举措治理大气污染。为了进一步做好生活面源污染管控,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县政府批准,2017年6月份,全县域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整治餐饮油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取缔燃煤设施。2017年6月底前,所有排放餐饮油烟的机构和场所要淘汰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二是实施油烟净化。2017年6月底前,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2mg/Nm3);三是规范烟囱设置。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米;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直线距离不小于10米;四是个别餐饮场所实施搬迁。饮食业单位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要与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相协调,油烟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或与环境敏感目标距离太近的应实施搬迁。
 
  目前的空气质量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距甚远,社会各界均应承担起治理大气污染的责任,为了孟津的蓝天,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了我们的后代,希望广大居民、餐饮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顾全大局,立即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和引导,按照《洛阳市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洛政办〔2017〕49号)的要求落实有关政策,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县攻坚办将对餐饮油烟整治实行日调度制度,对限期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提出追责意见;县环保、工商、食监、卫生等部门要密切协同,做好行业监管;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督导检查,逐街逐户督促整治,通过集中整治解决燃煤散烧污染和餐饮油烟污染。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业整治;拒不整治的由辖区政府取缔,有关部门注销许可资质。
 
  感谢广大居民、餐饮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的积极配合。
 
  孟津县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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