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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2017年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整治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9-04 来源:未知
摘要:为着力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金凤区党委、政府整治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7年全区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银川市饮食娱乐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噪声等环境污染实施综合整治,力求实现餐饮服务场所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到2017年底,辖区餐饮服务场所均使用清洁燃料,厨房操作...

  为着力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金凤区党委、政府整治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7年全区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银川市饮食娱乐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噪声等环境污染实施综合整治,力求实现餐饮服务场所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到2017年底,辖区餐饮服务场所均使用清洁燃料,厨房操作间均安装国家规定的油烟净化装置、隔油隔渣设施或处理设施,餐饮服务场所噪声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进度安排
 
  (一) 排查阶段(2017年7月15日前)。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分别对本区域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完成摸排情况统计表;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餐饮服务场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名单、卫生许可证的名单、目录;环保分局负责提供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场所名单、目录信息。以上资料统一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建立餐饮服务场所数据库,为下一步实施整治奠定基础。
 
  (二)整治阶段( 2017年10月15日前)。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环保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安环保大队等部门配合,根据摸排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向应整治的相关餐饮服务场所下达整改法律文书。
 
  (三)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各成员单位对照工作职责及完成情况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服务场所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帐,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分工
 
  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城管局、环保公安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环保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通力合作,按各自职能职责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信息、数据,按部门职责下达整治任务,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环保分局: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定限期整改单位名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餐饮服务场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对现有达不到环保要求且无照经营的餐饮服务场所实施取缔;对未按环保要求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餐饮服务场所,不予年审;对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负责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和不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的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整治或取缔;对污染严重,治理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四)城管局:依据《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取缔主次干道上占道经营者,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暂扣相关物品。做好无烟烧烤炉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使用无烟烧烤炉的旧式炉具依法予以暂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使经营者将烧烤设备移至店内使用,避免油烟直排。
 
  (五)环保公安大队:对干扰执法、暴力抵制餐饮服务场所油烟专项整治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保障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餐饮服务场所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按时上报统计表; 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整治,广泛宣传,做好餐饮服务场所业主的思想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事项抓好抓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并于7月12日前将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5041224
 
  邮   箱:jfhb50132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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