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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餐饮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7-31 来源:未知
摘要:为加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全面打击餐饮经营单位油烟乱排、污水乱排、餐饮废弃物乱扔、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改善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城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集中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餐饮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督促违法违规餐饮经营单位按要求完善排水设施,实现餐饮废水合规排放,力争餐饮废水合规排放整改率达100%。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新增餐饮服务项目选址规范、守法经营,推进 餐饮...

  为加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全面打击餐饮经营单位油烟乱排、污水乱排、餐饮废弃物乱扔、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改善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城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集中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餐饮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督促违法违规餐饮经营单位按要求完善排水设施,实现餐饮废水合规排放,力争餐饮废水合规排放整改率达100%。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新增餐饮服务项目选址规范、守法经营,推进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全面安装、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推动餐饮经营单位按要求分类收集、存放、交运餐厨垃圾,实现餐饮经营单位及周边环境规范整洁。
 
  二、整治内容(主要内容摘自天成管总发〔2019〕3号全文,我局仅履行其中涉及职能职责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餐饮环境卫生脏乱现象
 
  重点整治餐饮经营单位违法向街面倾倒污水及其他废弃物行为;占道堆放食材、从事食材分拣或占道经营造成路面污染行为;餐饮经营单位未保持食品加工或操作场地环境卫生行为。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建立餐厨垃圾产生、交运台账行为;整治餐饮经营单位未分类收集餐厨垃圾,未使用符合标准、有醒目标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行为。
 
  (二)集中整治餐饮油烟乱排放现象
 
  严查餐饮项目“无照无证”“占道经营”,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新建餐饮项目合理选址,对选址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餐饮项目,不予核发(换发)食品经营许可。开展环评备案餐饮项目抽查,对违反备案管理规定的餐饮项目,依法立案查处。大力推广应用餐饮油烟先进治理技术及油烟净化设备,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定期提交餐饮油烟排放监测报告,并主动公示相关信息。
 
  (三)集中整治餐饮废水乱排放现象
 
  深入开展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餐饮行业废水排放现状调查,依法治理沿街乱排乱倒违法违规行为,引导餐饮企业完善排水设施、规范排放餐饮废水。对餐饮废水乱排乱倒,餐饮店排水管道错接乱接,餐饮店废水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管道,餐饮店违法向排水管道排放易燃易爆、危废液体和废渣、油烟烟气等行为进行整治。
 
  (四)集中整治餐饮企业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
 
  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一证两照”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选址规定的餐饮服务项目予以撤销相关行政许可;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项目未取得(含被撤销)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餐饮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引导餐饮行业开展精细化标识工作。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加工或操作间环境卫生的监管,开展执法检查。
 
  三、职责分工
 
  城管处: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收集、存放餐厨垃圾的监督指导。
 
  执法一大队:负责组织各街道查处临街餐饮单位违法向街面倾倒污水和餐厨垃圾、餐饮服务单位“占道经营”、未安装和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造成油烟超标排放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食品处:引导新建餐饮项目合理选址,对选址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餐饮项目,不予核发(换发)食品经营许可。牵头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项目台账。
 
  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依法查处“无照无证”、超许可范围经营、生产经营条件不达标、未保持食品加工或操作场地环境卫生的餐饮服务项目。
 
  市场处:负责规范亮照经营行为。
 
  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餐饮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引导新建餐饮项目合理选址,对选址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餐饮项目,不予核发(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落实餐饮经营单位环境卫生和规范经营的规范管理工作;规范亮照经营行为。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5月22日前,各处(大队)及各街道完成餐饮企业和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环境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制定各领域专项推进实施方案,并做好商家组织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5月23日—6月30日,各牵头处(大队)及各街道整体推进餐饮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动废水排放、油烟净化、餐厨垃圾处理、明码标价等综合治理工作。
 
  2.7月10日前,全面完成餐饮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牵头处队及各街道报送餐饮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三)验收阶段
 
  7月20日前,各负责处(大队)组织工作验收,并做好市级部门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处(大队)及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具体任务到人。要突出重点,严格要求,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工作落实,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发动
 
  各处(大队)及街道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积极组织实施行业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餐饮行业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加强联合执法
 
  各处(大队)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行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共建共治的良好格局。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处(大队)及各街道要及时总结综合整治中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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