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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城管局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7-30 来源:未知
摘要:为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实施城市功能三年品质与提升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宁都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改善我县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环卫保洁、扬尘治理、油烟整治、噪音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为重点,强化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宜居城市环境建设。 二、组织领导 按照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归口负责,责任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原则。 成立宁都县城管局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

  为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实施“城市功能三年品质与提升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宁都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改善我县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环卫保洁、扬尘治理、油烟整治、噪音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为重点,强化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宜居城市环境建设。
 
  二、组织领导
 
  按照“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归口负责,责任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原则。
 
  成立宁都县城管局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指挥、调度局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局综合股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市政公用股负责人为副主任,市政公用股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环保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梳理、上报等工作。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要安排好环保工作联络员。
 
  三、职责分工
 
  1.市容市貌整治。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全面取缔主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各类流动摊点和擅自设置的马路市场,全面整治城区主干道沿街门面店外经营、店外作业、乱摆乱放、乱扯乱挂等现象;全面规范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彻底清除主次干道沿线各类横幅、条幅、布幔、玻璃门窗和地面乱张贴,修复各类广告、招牌缺失和破损画面;加强“门前三包”的宣传、管理和处罚力度,督促落实“三包责任制”。严格规范管理商家在节日期间设置宣传点、宣传车沿街散发宣传单等行为。[责任单位:城管大队,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城管大队负责人]
 
  2.环境卫生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建筑工地周边等区域内的垃圾、杂草、杂物、卫生死角、乱堆乱放、污水外溢、路面及墙体污染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宣传动员市民对房前屋后、道路庄台、家庭院落开展环境整治;加大公共区域动态保洁力度,根据天气状况调整路面洒水时间和频次,每月开展1-2次“洗城”行动;定期对路面、人行道、各类环卫设施设备进行冲洗、擦洗,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干净整洁;对城区果壳箱、垃圾池、垃圾桶、垃圾房等垃圾收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垃圾收集容器完好无损、外观整洁、无垃圾外溢现象;加强公交站台、护栏、书报亭等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洁,确保功能完善、整洁有序;加强公厕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做好餐厨油渣、泔水、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工作。[责任单位:环卫处,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3.农贸市场整治。重点整治城区各类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环境秩序,对市场内乱扯乱挂、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污水漫溢、货物出摊位、摊点外溢、拥堵通道以及车辆进入市场内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切实加强清扫保洁,配套完善垃圾收运设施,保持市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清洁卫生。[责任单位:市场服务中心,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
 
  4.城区扬尘治理。严控在建工地源头污染,督促城区施工工地严格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及临时道路的保洁、洒水等扬尘治理工作;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出入口的日常管控,督促工地安排保洁人员和设置机械冲洗设施,落实建筑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保洁措施,做好出场前的保洁工作。严管建材运输车辆,整顿和规范建筑运输车辆(包括材料运输车、商砼车等)管理,严管入城运输车辆装运砂石、建筑材料、承运垃圾、灰浆、散装水泥、“搅拌商品”混凝土等,确保运输车辆规范运行,密闭装运。严格渣土车辆的密闭运输检查,严禁带土或带泥上路行驶,依法查处随意倾倒抛洒建筑垃圾以及运输渣土车辆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露或者遗撒的违法行为。加强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城管大队,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城管大队负责人]
 
  5.餐饮油烟整治。一是整治油烟直排、超排行为。摸排县城区餐饮服务业及单位食堂油烟排放情况,对直排、超排行为整理建立台账,逐步整治到位,严格规范餐饮油烟达标排放。二是推进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县城区餐饮服务业、单位食堂等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试点在部分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监控油烟净化效果。三是依法取缔无证照夜宵摊(门店)、露天烧烤,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四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未有效运行净化装置的餐饮(烧烤)单位,依法予以严处。[责任单位:城管大队,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城管大队负责人]
 
  6.建筑工地整治。协同县住建局督促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对工地出入口地面完成硬化,并对工地设置围挡和公益广告,确保建筑工地无积水污泥外泄;督促施工工地做好车辆出场前冲洗、保洁和上路行驶封闭运输,严查沿途泄漏、遗撒和污染城区路面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泥土、砂石堆放场地以及施工现场的防尘降尘工作,严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占道停放施工车辆及机械、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城管大队,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城管大队负责人]
 
  7.噪音污染整治。加强夜间施工、装修监管,严厉查处夜晚施工、装修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噪音污染齐抓共管格局,全面遏制噪声扰民行为;加大城区巡查力度,规范商家各类促销、高音喇叭宣传、演出宣传活动和店外加工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搭台演出扰民行为;协同有关部门严查噪声超标娱乐场所,加强广场舞等音量和时限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按照城区限禁燃有关规定,做好宣传、管控和处罚工作。[责任单位:城管大队,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城管大队负责人]
 
  8.河岸污染整治。对河岸积存的各类垃圾、废弃物、堆积物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垃圾储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清理措施、时限及要求,落实清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的原则,全面清理河岸等地方积存垃圾、废弃物和堆积物,特别是对水质影响大、污染严重的,在第一时间进行清理整治;重点要加强城区饮用水取水保护区的清扫保洁。[责任单位:环卫处,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9加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日常管护。明确人员专职负责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日常巡查养护,对破损、堵塞管网及时恢复、疏通,及时清运淤泥,保障管网完好、畅通,经常检查阀门、接口、井盖(井)是否完好,发现破损、漏水等情况要及时修复,检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个人)按要求对接污水管网,确保污水收集到位,严禁雨污水管网混接。[责任单位:市政公司,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市政公司负责人]
 
  10.加强市政管网接入的审批。加强对新建、改(扩)建或开发建设项目排水排污管网的审批和管理。严格餐饮服务业和单位食堂污水管网接入审批,杜绝错接、乱接行为;城区洗车服务店(点)审批必须满足环境卫生要求,设置沉砂池、接管正确,不得出现污水溢流污染或损坏道路、人行道等现象。[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股,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11.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上报争取国家污水管网建设资金、财政资金,积极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将建设和完善污水管网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结合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分步、分阶段实施,逐步实现雨污分流,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责任单位:局市政公用股,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局市政公用股负责人]
 
  12.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从生产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化验分析、台账管理、安全管理、污泥处理处置、信息报送等方面,全面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开展检查。配合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局市政公用股,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局市政公用股负责人]
 
  13.协同推进城区污水塘治理。协同梅江镇政府开展城区污水塘的调查摸底,征求民意,分步对污水塘进行治理和修复;加强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确保干净整洁;做好周边居民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加强监督引导和严格处罚。[责任单位:局市政公用股、环卫处、城管大队,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局市政公用股负责人]
 
  14.加强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加快推进上级部门督查发现问题及自查问题的整改。对裸露垃圾进行覆盖,并进行雨污分流;进一步完善填埋场管理作业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监督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建立垃圾进场登记台账制度,严禁危险废物和建筑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建立进场登记、填埋记录和环保设施运转、维护情况台账;建立垃圾填埋场环境管理档案,将环评审批、环境监测、各项台账记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存档。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尽快投入运行。[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所,责任领导:局分管领导,责任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所负责人]
 
  15.其他没有在本方案明确的环保责任严格归口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把各项整治工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来抓,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理清思路,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对所涉环保问题整改,要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效,完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加强宣传、沟通和协调,广泛发动市民、机关单位、沿街门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从严问责。局督查股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上级督办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开展“举一反三”整改。
 
  (四)强化交流,及时反馈。一是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内部交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通力协作,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做好录像、录音、拍照、资料收集工作,做好问题台账、整治进展和工作成效等资料,及时上报局综合股。三是局综合股、市政公用股要认真收集各单位整治工作资料,整理并进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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