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市、区两级关于环境空气质量提升系列工作方案,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取缔露天焚烧、流动露天烧烤、整治餐饮油烟噪音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餐饮油烟噪音、露天烧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熊志伟局长
副组长:黄国华副局长
邱胜辉副局长
成员: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督查科,负责协调、收集、报送相关工作材料及进展情况。法规科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法律指导,督查科负责有关投诉反馈并及时督查督办工作。
三、整治内容
结合市容整治加大对餐饮油烟噪音、露天烧烤行为的整治,严格规范和整治餐饮油烟噪音、露天烧烤,禁止辖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华厦职业学院和杏林水厂两个监测点位周边1公里范围内),校园周边、居民生活区等重点区域进行餐饮油烟噪音、露天烧烤经营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摸清辖区主要道路、校园周边、居民生活区等区域的流动烧烤点、流动摊点等具体数量。
(二)宣传发动。结合辖区日常市容管理工作,辖区主要路段、校园周边、居民生活区等重点区域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单。
(三)综合治理。结合日常巡查及夜间值班执勤,加强对餐饮油烟噪音、露天烧烤多的路段、校园周边、住宅生活区等区域开展巡查整治,及时查纠、取缔违规行为,并视情联合镇街、公安等单位开展突击、集中整治行动。
(四)巩固提高。此阶段重点任务是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措施,根据查处及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情况于12月28日报督查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中队要把此次专项行动结合到日常市容管理工作中去,各中队负责人要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问题亲自过问,进展亲自掌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中队要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工作目标、任务、步骤和方法等,并积极主动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工作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防止发生暴力抗法行为或群体性事件。整治工作中如遇到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三)加强报送。各中队要按照实施步骤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含数据),以便汇总上报(联系人:督查科林靖怡,电话:622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