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级部门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好更及时地处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反馈件,在原有处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工作基础上,按区里近期会议工作要求及前阶段处理反馈件情况,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部门关于中央环保工作的指示,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确保我区环保工作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一)针对2017年4月24日-5月24日,中央环保第五督察组进驻福建开展督察,期间我局共接到各类信访135件,其中我局主办4件,协办131件进行“回头看”,严防整治过后的回潮现象。
(二)对群众身边反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19年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件情况汇总清单,整理服务性行业问题133个,“散乱污”、工业问题114个,水源地问题14个(详见附件),以上内容进行全部核查,依照我局职能依法查处。
三、工作内容
(一)针对2019年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件情况汇总中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企监科、各监管所)
(二)针对2019年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件情况汇总中的单位,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对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未配备隔油池、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餐饮单位及时抄告环保部门,并加大宣传整治力度,发放《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倡议书》引导餐饮经营业主动咨询环保部门安装油烟净化器相关事宜。(餐饮科、各监管所)
(三)针对2019年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件情况汇总中的单位,有涉及使用特种设备单位,重点检查无资质的单位私自焊接、改造、安装的民间土造锅炉及地点隐秘,存在偷烧未申报的燃煤锅炉(黑锅炉)的情况。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证(无使设备用登记证、无锅炉操作人员证)使用锅炉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发现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及时抄告环保部门。(特安科、各监管所、)
(四)重点核查第一轮中环督察涉及我局职能的信访件的反馈内容,逐字逐句核实落实情况,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餐饮科、特安科、企监科、各监管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接到任务后用最短的时间,最严厉的查处手段,最严谨的工作作风,及时处置。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对中环督察发现的无证照经营、证照过期经营等违法,一定要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快办快结,程序规范,档案完整。对发现的其他安全问题,要明确整改方案、时限,督促整改落实,监督整改到位。
(三)处置严谨,留有痕迹。在处置过程要注意保留痕迹,建立一案一档。(照片、执法记录仪录像、相关法律文书的签阅等材料留存)。
附件:关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治进展情况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