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力遏制夏季臭氧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咸阳市2019年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咸政办发〔2019〕3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防期”(6月1日起至8月31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大气污染源解析为技术支撑,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为重点,紧盯油漆、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不含书本印刷)、橡胶、塑料、家具等重点行业,采取系统控车、错时错峰生产、深化治理等手段,坚持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治理,通过开展攻坚行动,争取实现臭氧超标天数较上年同期减少,二氧化氮浓度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攻坚任务
(一)治理机动车尾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1.全市在用工程机械,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或排放肉眼可见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从2019年6月1日起,禁止在城区使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场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二)实行重点行业错时错峰生产
2.对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不含书本印刷)实施错时生产,每日10时至16时暂停生产。(市工信局、文旅局负责)
(三)集中开展汽修行业整治
3.每日10时至16时,汽修行业停止喷漆烤漆作业。其他时间段,严禁无密闭喷漆房或废气处理设施的汽修企业从事喷涂作业,严禁露天清洗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露天喷漆等违法行为。新建汽修企业和重点汽修企业试点使用水性或高固体份涂料。(市交运局负责)
4.对城区重点汽修企业每月进行不少于15%的废气抽测检查,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市交运局负责)
(四)强化油气污染治理
5.每日7时至20时,城区内所有加油站禁止卸汽油。(市市场局负责)
6.每日10时至16时,主城区内禁止摊铺沥青路面(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应急抢险工程可施工)。(市住建局负责)
7.持续开展车用油品及尿素专项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行为。对销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加油站依法查处并停业整治。(市市场局负责)
(五)全面禁止挥发性有机溶剂使用
8.全市所有民用建筑内外墙体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建筑工地内喷涂作业,使用水性涂料或低VOCs含量的涂料。每月对涂料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达到50%以上,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每日10时至16时,禁止一切露天喷涂、喷漆作业。(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墙体和工地内喷涂,市城管局负责道沿等市政工程喷涂,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道路划线)
(六)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综合整治
9.以企事业单位、酒店、学校等大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对油烟净化设施加装独立电表并联网,对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加大日常检查督查力度,重点解决因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不正常运行等原因造成的超标排放问题。(市城管局负责)
10.露天烧烤必须在划定集中经营区内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和清洁能源。对未在划定集中经营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作业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未正常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的,依法严厉查处。(市城管局负责)
11.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力度,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市治霾办负责,各镇、街道、管委会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明确目标任务,健全行动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力度抓落实。市治霾办要综合协调,严格考核,督查问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攻坚任务。
(二)强化监管。要有针对性地对机动车及工业企业、餐饮油烟、露天烧烤、表面涂装、汽修喷涂、包装印刷等行业进行巡查检查,紧盯问题集中区域和监管盲区,及时进行整治,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臭氧防治知识,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公布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曝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暗访、发动群众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