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陕政办发〔2018〕16号)、《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陕政办发〔2018〕22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对全省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8〕26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大气污染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工作重心聚焦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铁腕治霾头号工程上。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要突出重点,对城区饮食业单位、露天烧烤经营企业、摊点进行全方位、强力度、综合性治理,解决油烟污染问题,改善市容环境,提高空气质量,为建设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的美丽延安作出贡献。
二、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陕政办发〔2018〕16号)、《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陕政办发〔2018〕22号)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函》(陕建函〔2018〕35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是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是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是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是否处理及时,是否建立工作台账。
(二)饮食业单位。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必须持有合法的卫生许可证、食品健康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持证经营。对饮食业单位进行整治,是否规范安装使用清洁燃料、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是否保持正常运行和维护,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露天烧烤。露天烧烤必须在指定的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超区域、超时间经营。使用清洁能源和烧烤环保炉具,油烟净化设施能够保持正常运行和维护。经营者必须持有合法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延永宏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姬霖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白小强、王爱军、成杰
下设综合协调组以及两个检查组。
综合协调组组长:王爱军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政公用执法科科长
成员:成杰、雷珊。
第一检查组组长:高丹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纪检监察员
成员:董锋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公用监管科科员
第二检查组组长:郭彦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公用监管科副科长
成员:王延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技术保障科科员
司机:刘东东车号:陕J1S901
古张张车号:陕J5S568
四、检查时间
各县区自查时间:2018年9月1日至9月10日。
市城管执法局检查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9月16日。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书面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索要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由检查组汇总检查结果,总结工作亮点,提出下一步要求。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饮食业单位、露天烧烤经营企业和摊点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存在隐瞒事实真相,伪造、毁灭证据等妨碍检查工作的,予以责任追究。
3.自查结束后,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对照本次检查内容撰写《露天烧烤等经营企业、和摊点油烟污染治理自查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9月14日前报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政公用执法科。联系人:雷珊,联系电话:0911-2707726,传真电话:0911-2707701。
4.检查人员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