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排放的控制,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我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基本原则,加强对城区内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对油烟超标排放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
营户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治理无望的餐饮经营户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工作通过多种措施,促使餐饮业油烟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二、整治对象
城区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的餐饮企业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经营户。
三、整治任务
列入整治范围的餐饮户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排放油烟达标,并必须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的规范排气烟道。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城管局成立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管监察队。
组长:贾宏斌
副组长:冯宝军
办公室主任:郝文华
成员:徐晓峰康斌蒙忠平李想
韩朝峰田雨米伟谢阳李伟
五、整治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1日——3月10日
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发布通告、印发《关于治理餐饮门店油烟污染问题的通知》、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餐饮经营户和群众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1日——3月24日
按照职能划分,100㎡以上的餐饮户属于市场监管局管理范畴,100㎡以下的餐饮户属于城管局管理范畴,我局安排城管监察队各中队对本辖区内100㎡以下的餐饮门店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按照排查结果督促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门店进行积极安装,各中队每周将安装进度上报办公室,督促过程中向经营户介绍餐饮油烟净化装置的类型、工作原理和适用场所以及安装后的好处等。在督促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的同时,执法人员设身处地为商户着想,为有困难的餐饮经营户推荐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的厂家,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3月25日——3月31日
各中队对区域内整治后的餐饮业进行逐一排查,对油烟排放量大且无油烟处理设施,或油烟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餐饮业经营户依法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餐饮经营户将依法强制关闭,必要时从严处罚,餐饮经营户必须保证设施的完善和正常运行,减少对城区环境的影响,整治工作结束后,由各中队做好日常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城管局、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餐饮油烟污染”者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争取其理解、支持与配合,引导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大气污染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市民注重健康、保护环境。
(三)加强部门联动。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城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加强对油烟污染的日常监管,依据各自的行业法规强化执法力度,形成强大整治合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