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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7-03 来源:未知
摘要: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大气十条实施5年来,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逐年降低、优良天数比例逐年上升,但改善幅度有趋弱态势,空气质量改善进入攻坚期。为圆满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必须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为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囯发〔2018〕2...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大气十条”实施5年来,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逐年降低、优良天数比例逐年上升,但改善幅度有趋弱态势,空气质量改善进入攻坚期。为圆满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必须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为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囯发〔2018〕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发〔2018〕2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铜府发〔2019〕5号),特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阡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府发〔2019〕10号)。
 
  三、政策出台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崛起”战略取向不动摇,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四、政策出台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指标;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5%以上。
 
  五、政策出台的主要措施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作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通过“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二是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三是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2019年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四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针对过去工业企业污染管控薄弱环节,如无组织排放、VOCs治理等,强化全过程管控,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
 
  五是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绿色化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新能源体系
 
  《三年行动计划》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作为重要举措,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着力补齐资源环境约束、质量效益不高、基础设施薄弱等短板。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减量替代要求,加大散煤整治力度,持续压减非电行业用煤,逐步提高电煤占比。
 
  二是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3月底前,县城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等原则进行整治,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三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四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认真落实全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实施防风固土绿化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深入实施“六绿”攻坚行动,推进绿色石阡建设,全域绿化宜林荒山荒地。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投资,将全县符合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对不符合退耕还林还草的坡耕地实行种植结构调整,增加森林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二是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合法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在破碎、运输、装卸等生产环节要实行封闭作业,并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五)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一是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石阡县秋冬季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方案。以减少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细化。
 
  二是开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整治攻坚行动。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动的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以及裸露工地等防尘措施是否落实;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交警大队等部门参与的道路扬尘整治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泥头车超载、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规范洗车场管理,加强“脏车”入城管控,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违规运输扬尘污染监管执法力度。
 
  三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油路车企”统筹,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和高污染车辆治理,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专项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四是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贵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重点整治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强VOCs排放监测。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五是开展餐饮燃煤油烟、露天烧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餐饮业油烟治理监督执法,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釆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馆,依法停业限期整治。
 
  (六)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一是强化空气质量预测预警。2019年县城区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建立空气质量24小时、72小时、168小时预测预报机制,开展空气质量趋势变化分析,提高污染天气预判和应对处置能力。
 
  二是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2019年起县城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大气颗粒物污染源解析。要根据大气污染源解析结果,研究污染天气形成机理、污染因子来源及迁移规律,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大气污染治理精准施策提供科学支撑。。
 
  三是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强城市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建立健全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机制,确保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提高污染天气应对处置能力。
 
  四是建立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管机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监控,执行日监控、周分析、月调度、季汇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七)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一是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认真实施《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所有县城建成不少于2个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
 
  二是加强大气环境监控体系建设。2019年3月底前,实现所有行业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全覆盖。2020年,提升智能管控水平,实现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报警、在线监控信息捕获报警能力智能化。
 
  三是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八)加强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环保督察
 
  一是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排污者责任。
 
  二是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实现督察全覆盖。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等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压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
 
  (九)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行动保障
 
  一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辖区内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清洁取暖和产业升级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改造。
 
  二是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县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
 
  三是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研究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减免车船税的政策。
 
  (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科学安排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
 
  二是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执行《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对重点攻坚任务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十一)加强信息公开,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
 
  二是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畅通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釆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
 
  六、《三年行动计划》亮点
 
  《三年行动计划》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全面构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可操作性很强,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体系。
 
  二是紧急围绕目标开展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量来开展各项工作,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及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等方面协同发力,全面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三是紧盯重点开展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四大专项行动,是影响我县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性工作,也是我县下步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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