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面排污整治行动
(一)行动任务
排查整治辖区范围内沿街店面污水排放情况,实现店面污水有组织排放。
(二)行动步骤
1、全面摸排,建立档案(2019年4月—5月)
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店面污水排放现状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全面建立迎江区店面污水排放现状档案和整治清单。
2、宣传引导,自行整改(2019年6月—7月)
发放《致商户的一封信》,宣传《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督促商户对不规范排污行为进行整改。
3、依法查处,强制整改(2019年8月—11月)
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商户,由区城管、市场、公安、市政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必要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直至整改到位。
4、核查验收,常态长效(2019年12月)
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整治完成档案,组织核查验收;建立定期网格巡查制度,尤其对新开业店面要跟踪督促到位,确保新增店面排污合规。
(三)行动保障
1、成立迎江区店面排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倪文主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市场监督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工程处
2、建立工作调度机制。
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专班调度会议,统筹工作进度,解决疑难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3、落实经费保障。
区城管局科学测算排查整治所需经费,经过专班会议研究后由区财政局予以全额保障。
4、落实执法保障。
对于排查整治过程中需要联合执法的,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市场监督局、区公安分局参与,联勤联动,严肃查处。
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
(一)行动任务
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餐饮业(含早点摊贩和小吃摊贩)油烟污染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实现油烟净化设备应装尽装,建立使用、清洗、维护台账。
(二)行动步骤
1、全面摸排,建立档案(2019年4月—5月)
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餐饮业(含早点摊贩和小吃摊贩)油烟排放现状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全面建立迎江区餐饮业油烟排放现状档案和整治清单。
2、宣传引导,自行整改(2019年6月)
发放《致商户的一封信》,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督促商户对不规范排放行为进行整改。
3、依法查处,强制整改(2019年7月)
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商户,由区城管、市场、公安、环保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必要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直至整改到位。
4、定期巡查,常态长效(全年)
建立定期网格巡查制度,每月检查一次辖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控情况,尤其对新开业店面和流动摊贩要跟踪督促到位,及时整治发现的问题,确保餐饮油烟规范排放。
(三)行动保障
1、成立迎江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倪文主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局、区公安分局
2、建立工作调度机制。
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专班调度会议,统筹工作进度,解决疑难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三、露天烧烤整治行动
(一)行动任务
全面禁止管辖城区范围内露天烧烤。
(二)行动步骤
1、组建联勤执法行动小队。(2019年5月10日前)
区城管局牵头,区城管局安排12名队员、区公安分局安排4名特警、区市场监督局安排4名工作人员,组建两支联勤执法小队。
2、开展联勤执法整治行动。(2019年5月—10月)
每天夜间19时至23时,联勤执法小队对建成区进行巡查整治,对发现的露天烧烤实施警告、收缴、立案查处等行政措施,杜绝露天烧烤行为。
(三)行动保障
1、成立迎江区露天烧烤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倪文主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局、区财政局
2、建立工作调度机制。
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专班调度会议,统筹工作进度,解决疑难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3、落实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据实保障联勤执法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