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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全面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和中心城区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及餐饮行业油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5-27 来源:未知
摘要:  为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和中心城区全面禁止商业性用户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及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改造集中整治两年行动计划。...

  为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和中心城区全面禁止商业性用户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及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改造集中整治两年行动计划。
 
  一、整治时间
 
  2016年3月1日—2017年7月1日。
 
  二、整治目标
 
  (一)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及其设施。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其它清洁能源。
 
  (二)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露天烧烤,合法许可后集中到相对固定区域,规范其经营行为。总体上要做到减量、规范。
 
  (三)中心城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净化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环保分局,负责整治工作中的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执法管理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商业性用户使用高污染燃料及其设施和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止设施的改造集中整治。具体抽调人员及安排由各单位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四、责任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立新乡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好整治工作目标。各街道办事处、立新乡负责辖区内所有餐饮经营户的调查摸底,做好登记造册建档工作,将摸底调查表于3月20日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组织力量与相关部门做好餐饮业整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与天燃气公司、液化气公司、有关清洁新能源相关公司的衔接;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组织排放达标情况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油烟或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位和个人工作不力,影响全区禁燃工作进度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禁燃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不作为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
 
  (四)城管部门负责餐饮单位的环境卫生和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清理整治范围内的所有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占道灶台及不符合要求的棚点;禁止在整治范围内的一切室外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室内烧烤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禁止在整治范围内占道经营、占道促销、摆摊设点、堆放物品;严格查处商业噪声扰民行为。
 
  (五)食药部门负责行业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餐饮单位合法经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治理,长期污染扰民的、不符合环保、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依法依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六)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的审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检查,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
 
  (七)住建部门负责整治范围内破损路面及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及整修。
 
  (八)安监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企业的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的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餐厅、操作间设置轻便灭火器材的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九)规划部门负责对新建的居民小区和住宅楼,规划布局上餐饮业的用房办理餐饮业手续;结合旧城改造,合理规划相对集中的餐饮区,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十)公安部门负责协调整治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对;对无故阻碍整治工作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消防部门负责餐饮企业主体经营消防设施的审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检查,对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五、整治措施
 
  (一)加大对现有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餐饮业,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整改:
 
  1.应当分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对尚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应限期改用清洁能源;
 
  2.必须安装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的排烟通道,做到油烟集中排放,解决油烟污染。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洁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
 
  3.对风机、空调制冷设备等易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配套建设隔音板、减震垫等隔声、减震设施,保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要有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向城市下水管网排放餐饮废水,应符合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建设污水隔油设施,定期进行清理,以保证隔油设施正常运行;
 
  5.经营场所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餐厨垃圾必须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收集、储存、统一处置。
 
  (二)完善现有餐饮单位证照管理。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具备环保、工商、卫生等相关证照。
 
  (三)严格新建餐饮业的环境管理。对餐饮业进行合理规划,在确定的经营区域内实施集中布局,严禁将居民住宅改造后从事餐饮业;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餐饮业建设项目方可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不得营业。
 
  六、时间安排
 
  (一)摸底宣传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4月30日),通过现场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形式,摸清辖区内餐饮业、露天烧烤及商业性用户使用高污染燃料及其设施的分布位置、经营规模、环保治理设施、排放方式等情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结合近年来信访投诉及管理情况,列出环境敏感户和重点商户名单,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并发放宣传资料,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督促商户自查自纠,限期整改,规范经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1日—2016年10月30日),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街面、后纵深”的推进思路,充分利用教育纠正、规范管理、实施处罚等措施开展集中整治。
 
  (三)联合执法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开展集中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应改尽改,全面实现整治目标。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对照整治要求,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进行查漏补缺。强化常态化管理,发现反弹及时处理,巩固集中整治阶段成果。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严格环境准入,把好事前入口,做好集中监控,完善事后监管。
 
  七、政策资金扶持
 
  区政府将禁燃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通过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达标的单位和商户,政府将因地制宜给予适当资金奖励。
 
  (一)禁燃区外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企业的以奖代补政策参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48号)标准执行。
 
  (二)截止2017年7月1日前,中心城区所有商业性用户和餐饮经营户由高污染燃料改天然气的,给予2000元的气价折让。
 
  (三)对安装油烟净化器装置的商业性用户和餐饮经营单位,且在2016年10月31日改造完成的给予一定奖励和补贴。区政府拨付启动资金30万元,其中: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万元,用于宣传、办公、交通等;各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5万元(25万元)。
 
  八、主体责任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立新乡是禁燃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禁燃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禁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把任务落到实处。区设禁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班,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禁燃工作。
 
  九、强化督办考核
 
  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办力度,不定期对各地禁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实施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单位和个人工作不力,影响全区禁燃工作进度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禁燃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不作为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
 
  十、工作要求
 
  (一)落实职责,加强领导。明确整治活动责任人,落实人员和措施,强化工作指导,并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保障。
 
  (二)明确重点,营造氛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整治重点,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并通过劝导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加强宣传引导,为整治创造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整治中要采取纠错和处罚并举,讲究方式方法,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对拒不整改不力的行为、推脱应付、整改效果不达标业户,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加大查处力度。
 
  (四)加强沟通,注重协调。整治中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成效。要收集、整理和总结整治中的问题和经验,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五)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安排,将阶段工作情况按时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316393  邮箱:732312417@qq.com)
 
  附件:沙市区全面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和中心城区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及餐饮行业油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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