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的通知》(桂政办函〔2018〕24号)及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贺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6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钟山县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钟山县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2018年钟山县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事项 | 整治内容 |
整治时限 及要求 |
责任单位及 责任人 |
配合单位 | 备注 | |
一、工地扬尘整治 | (一)工地扬尘整治 | 1.严格把关审批施工项目。项目开工前,按工程初步设计预测渣土产生量并明确渣土堆放去向,并严格管理。 2.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场外临时用地范围内包无泥土洒漏、包无污水横流、包无扬尘污染,门口50米范围内及时落实清扫,确保清洁无尘。 3.密闭遮盖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采取密闭存储、采用防尘布苫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等措施。 4.密闭遮盖运输。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须采用有效密闭封盖,装载料面不得高出车厢护栏,出工地前对装载物料的表层进行湿喷淋并加盖篷布。 5.设置规范的围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 6.设置规范出入口和车辆冲洗平台。在工地进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须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须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尘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未经批准任何工地,不能擅自增加出入口。 7.采取湿法作业。施工作业阶段应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配置洒水、喷淋、喷雾等设施,大型工地(占地面积50亩及以上工地,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施工工期一年及以上)落实有效抑尘设备。 8.建筑垃圾防尘。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须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 9.工地主要道路防尘。施工工地内的车行道路,须采取铺设有防扬尘功能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保持工地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10.输送作业的防尘措施。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要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11.拆迁施工场所防尘措施。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须设置围挡。拆迁作业时,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 12.加强堆料场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临时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须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13.安装视频监控。在县城区内由县住建局审批的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或者施工工期一年以上(含一年)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联网至县住建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出入车辆清洗干净,无带泥上路现象。 14.裸露地块防尘。针对工地内的裸露地块,采取遮盖等各种防尘措施。 15.落实黑名单制度。由县住建局牵头严格执行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企业的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辖区审批的各类建筑工地要落实1-15点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 | 县住建局 责任人:陈信兴 县市容市政局 责任人:苏佩忠 | 县环保局 | |
县城区内各私人建房工地、装修工地等必须落实1,2,3,4,5,6,7,8,10,11,12,14点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 责任人:苏佩忠 | |||||
各路网、线网、管网等工程落实1,2,3,4,5,6,7,8,9,12,14点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 责任人:苏佩忠 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左斌 县住建局 责任人:陈信兴 盛泽集团 责任人:宋强 | 各路网线网工程的主管或者审批部门 | ||||
各类水利工程要落实1-14点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 | 县水利局 责任人:胡德珉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
二、道路扬尘整治 | (二)强化街道保洁工作 | 1.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根据清扫保洁范围及时配置自动清洗、雾炮等机械化设备。 2.根据县城区街道、辅道及人行道扬尘污染状况,适时开展冲洗工作;在夜间和出现污染天气时,进一步加大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频率,确保路面湿润无积尘。 3.钟山镇政府强化对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的管控,尽量减少进入主干道的泥土;加强对除县市容市政清扫保洁区域外易产生扬尘的背街小巷、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和硬化工作; 4.根据路段绿化带灰尘积尘程度,组织洒水车对各路段绿化带苗木进行清洗。及时清理绿化带里沉积的尘土和高出绿化带路缘石的泥土,防止其随水流到路面引起扬尘。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钟山镇政府 责任人:莫量辉 | 县财政局 | 重点做好出现污染天气时,进一步加大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频率 |
(三)道路硬化和市政设施维护 | 对县城区破损道路包括人行道及时进行修补,路段两边裸露的地面加以铺装或水泥硬化。市政道路及管线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完工后及时回填硬化,冲洗清洁施工场地。加强对主要路段路面龟裂、下沉等问题进行修补、维护,及时清理维护砂格、雨水口、井盖,疏通城区雨水排水系统。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县财政局 | ||
(四)323国道燕塘镇工业园区路段扬尘防治 | 1.加强323国道燕塘镇工业园区路段主干道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力度,保持路面清洁无积尘。 2.主干道两侧机动车入口100米路段须落实硬化,已破损的要及时修复。 3.燕塘镇政府做好本辖区内323国道路段清扫和垃圾池的垃圾清运工作。 4.在323国道燕塘镇工业园区路段各出入路口适宜位置建设高压冲洗设施,并落实专人负责清洗进出车辆的轮胎和底盘,确保车辆清洁,不将泥尘带至燕塘镇工业园区道路。 | 建立长效机制 | 钟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钟明军燕塘镇政府 责任人:王燕兵 | |||
(五)钟山县城工业大道路段扬尘防治 | 1.加强钟山县城工业大道主干道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力度,保持路面清洁无积尘。 2.主干道两侧机动车入口100米路段须落实硬化,已破损的要及时修复。 3.在钟山县城工业大道路段各出入路口适宜位置建设高压冲洗设施,并落实专人负责清洗进出车辆的轮胎和底盘,确保车辆清洁,不将泥尘带至工业大道。 | 建立长效机制 | 钟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钟明军 | |||
(六)推进书香路改造工作 | 加快推进书香路两侧机动车辅道、人行道硬化工作。在道路改造完成之前,加大保洁力度,保持路面清洁无积尘。 | 11月15日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
(七)道路绿化 | 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须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对受损的花带、树池、花池及时修复,池内泥土须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防止池内泥土流失。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
(八)渣土运输车、散物料车、拖拉机等车辆整治 | 1.严厉查处违规运渣、漏渣、撒渣等污染道路行为,规范渣土运输,重点抓好夜间运输扬尘的监控和管理。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料面不得高出车厢护栏,必须密闭运输或落实帆布遮盖,运输途中不得泄漏、遗撒,不得带泥上路。 2.渣土运输车辆应安装密闭装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严厉查处。 3.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左斌 县交警大队 责任人:杨久林 县农机局 责任人: 钟 镇 | 县市政局 | ||
(九)渣土等露天堆放场(点)整治 | 1.加快推进规范的渣土堆放场的建设,规范运营管理。 2.严格管控建筑工地和取、弃土场等扬尘源头,对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造成尘土污染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工、停产、停运。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县住建局 | ||
1.及时整治县城区及周边的原有渣土堆放点、沙场和建筑垃圾堆放点,清理各类违规堆放渣土、沙堆,防止扬尘。同时应尽快划定辖区内渣土堆放点,规范渣土统一堆放,并落实压实、围挡、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 2.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钟山镇政府 | |||
(十)县城区雨水排水系统维护 | 加强县城区雨水排水系统的建设维护,下水口、排水管道必须通畅确保积水能及时排出。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
三、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县城区道路周边企业、商铺落实“门前三包”等 | (十一)县城区道路周边企业、商铺落实“门前三包” | 1.实行“门前三包”制度; 2.落实场地、厂区道路、厂区出口接至主干道路段道路的硬化; 3落实堆料场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4.落实湿法作业,对易产生扬尘隐患的工段、地点设置相应的雾化喷淋、密闭传送运输等装置,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5.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置高压水枪,车辆驶离企业前,须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钟山县工业区管委会 | |
(十二)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整治 | 1.实行“门前三包”制度; 2.落实场地、厂区道路、厂区出口接至主干道路段道路的硬化; 3.落实堆料场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4.落实湿法作业,对易产生扬尘隐患的工段、地点设置相应的雾化喷淋、密闭传送运输等装置,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5.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置高压水枪,车辆驶离企业前,须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 县经贸局 | ||
(十三)加强对矿山、石场等企业整治 | 1.实行“门前三包”制度; 2.落实场地、厂区道路、厂区出口接至主干道路段道路的硬化; 3.落实堆料场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4.落实湿法作业,对易产生扬尘隐患的工段、地点设置相应的雾化喷淋、密闭传送运输等装置,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5.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置高压水枪,车辆驶离企业前,须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人:杨庭铭 | 县经贸局、环保局 | ||
四、加强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废气排放监管 | (十四)加强县城区周边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的环境监管 | 1.继续落实对县城区及周边重点企业广西贺州鑫山建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检查督查工作,强化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监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钟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钟山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精神,禁燃区内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县质监局 责任人:杜军 | 县经贸局 | |
1.建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台账,加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管。 2.开展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专项检查,督促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3.加大打击低劣油品力度。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经贸局 责任人:邱贵祥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 县质监局、 工商局、 安监局、市容市政局 | |||
五、机动车尾气整治 | (十五)县城区范围实行大货车、拖拉机禁行,并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 1.继续设置县城核心区域道路货运汽车、拖拉机区域限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禁行区域和时间进行调整,完善限行标志牌。对钟山县城区核心区域,即钟山大道中——钟山大道西——钟山西路——兴钟南路钟楼红绿灯路口至职业中学西校区门口——钟山中路——钟山东路以内(含钟山西路、兴钟南路钟楼红绿灯路口至职业中学西校区门口、钟山中路、钟山东路、广场路、书香路、滨江路、钟羊路、西环路、拥军路、塘桥路、一中路、一中西路、新兴路、丹龙中路、祥勋南路、龙溪中路、潮滩南路、复兴路,不含钟山大道中、钟山大道西)的城区道路、钟羊路钟山大道路口至南门桥、广场东路至南门桥和环城大道与文锦东路交叉路口至文锦东路钟山高铁西站广场路段全天禁止通行。 2.对县城区核心道路实行货运汽车禁行、限行措施后,在限行路段禁止大、中型货运车辆与渣土车等运输车辆通行,在此区域内经营的商户确需运输货物的此类车辆,凭县公安交警大队核发的通行手续,可在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7:00间进入,并严格落实密闭遮盖、不带泥上路等防尘措施。 3.在限行区域各主要路段安装布设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形成一套自动化和智能化的货运汽车、拖拉机限行监控网络,与全县货运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管理数据库相结合,加大对货运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闯限行区域的执法力度。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交警大队 责任人:杨久林 县农机局 责任人:钟镇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县财政局 | 重点抓好夜间大货车行驶引发扬尘问题 |
在县城区周边主要道路路口设置治超站点,治超站点主要任务严厉打击超重超载车辆以及冒黑烟机动车上路,减少机动车污染。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左斌 | 县交警支队、农机局、市容市政局、环保局 | |||
(十六)加强对汽车修理厂的整治工作 | 对县城区及周边的汽车修理厂,必须按照整治要求落实场地及门前硬化、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场内、出入口处清洁无尘。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左斌 | 县环保局 | ||
(十七)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 全面排查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严厉打击车辆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做到每月一查。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县质监局 责任人:杜军 | |||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11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我县辖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工作,并上报市环境保护局,以后每季度更新一次数据。 | 11月30日前 | 县住建局、农机局、农业局、经贸局、交通运输局、市容市政管理局 | 县环保局 | |||
六、露天焚烧秸秆(稻草)、枯枝落叶及燃放鞭炮等行为监管 | (十八)县城区及周边范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稻草)工作 |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县城区的自然地理位置和规划的实际情况,安排部署禁烧管理工作,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一级工作人员,实行24 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一旦发现立即采取强力措施制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快取证、快处理,严厉打击焚烧秸秆以及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 2.由县农业局牵头,尽快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解决秸秆的出路;落实财政补贴,提高农民积极性;实行疏堵结合。 3.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4.秸秆禁烧工作问责管理要求:累计七天内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发现累计5个火点的,由县政府约谈所在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并对村支书和包村干部进行纪律处分。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农业局 责任人:张恒宁 各乡镇人民政府 | 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 | |
(十九)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 | 1.县城区县委办公楼自动监测站周边3公里范围内禁止各类露天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行为,各类垃圾应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并按照规定处理;县乡村办严格执行《广西乡村清洁条例》,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各乡镇及时清运农村垃圾。 2.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及处罚力度。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乡村办 责任人:莫文斌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 | |
(二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 1.落实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划定工作; 2.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污染天气预警预报。 | 10月24日 | 县住建局 责任人:陈信兴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 县市政管理局 | 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罚 | |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 钟山电视台、 钟山信息网 | |||
1. 按照《钟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钟政办发〔2018〕76号)要求,落实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2.重点做好春节期间禁燃工作,限制烟花爆竹在县城区内销售,严防春节期间出现重污染天气; 3.凡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处罚。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公安局 责任人:陈国桥 县安全监管局 责任人:徐光全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七、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 |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管理 | 1.加强对县城建成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企业,继续加强监管。 2.要求县城建成区内有关餐饮经营企业落实入室经营,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必须高出周边建筑物3米以上),防止油烟污染。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食药监局 责任人:胡晓川 | 县工商局 | |
(二十二)加强城区露天烧烤的监管 | 取缔违法露天烧烤、餐饮等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县城建成区的监管。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 | ||
八、单位小区内扬尘整治工作 | (二十三)县城建成区内所有的单位小区扬尘整治工作 | 1.做好本单位小区的清扫、保洁、冲洗等工作,每天一小扫,五天一大扫,确保地面干净、无尘; 2.禁止在本单位小区及周边范围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及垃圾等; 3.禁止在本单位小区及周边范围燃放烟花爆竹; 4.落实本单位小区及周边的“门前三包”工作,即包无泥土洒漏、包无污水横流、包无扬尘污染; 5.单位小区内部有裸露地面的,须对其进行硬化和绿化; 6.单位小区围墙在城区街道旁的,周边如有属于本单位小区出租(或出让)的铺面,必须督促铺面经营业主落实防尘措施。没有铺面的,由本单位小区加强监管,对小块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对破损花圃及时补种花木,落实各项防尘措施; 7.单位小区内有单位食堂的,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必须高出周边建筑物3米以上),防止油烟污染。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县住建局 | |
九、县城区内经营户整治工作 | (二十四)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 | 1.县城区内各沿街铺面的经营户必须落实各自店面门前的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等工作,确保其清洁无尘。 2.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牌、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市容市政局责任人:苏佩忠 | ||
十、科学研判 | (二十五)加大科学研判力度 | 定期开展空气分析,加大科学研判力度,每月对环境空气数据排名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外公布。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县气象局 责任人:李忠党 | ||
适时启动人工降雨。根据环境空气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充分利用有利的气象条件,适时启动人工增雨工作。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气象局 责任人:李忠党 | 县环保局 | |||
十一、应急联动 | (二十六)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 1.根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达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并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环保局 责任人:林瑞春 县应急办 责任人:虞颂平 | 县直有关责任部门 | |
十二、宣传报道 | (二十七)加强宣传报道 | 主流媒体跟踪城区扬尘整治工作,及时曝光当前存在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问题,定期将城区重污染扬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请公众监督和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 建立长效机制 | 钟山电视台、 钟山信息网 | 县直有关责任部门 | |
十三、强化督查 | (二十八)强化督查、问责机制。 | 加强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等工作。对工作中推诿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部门进行督办和约谈,对落实整治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及责任人提出启动问责程序。 | 建立长效机制 |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绩效办、监委 | 县直有关责任部门 | |
备注:各责任单位参照本任务清单要求,在本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内细化本部门的工作实施方案或清单明细报县环保局备案,联系人:赵玉萍,联系电话:8982936,邮箱:gxzshb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