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省、市和嘉府发〔2018〕15号文件精神,为落实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干部在大气污染方面的监管作用,提升环境监管效能,营造全民治污的格局,街道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友好、保护优先”的理念,转变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式,着力解决我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扬尘、工业废气、餐饮油烟、机动车排气、燃煤、燃烧要垃圾(秸秆)等污染突出问题。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推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55发展战略”落地落实,为建设“成渝第二城,宜居新嘉陵”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保障措施
成立都尉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任 毅 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 胥清裕 办事处副主任
王 勇 纪工委书记
庞 淳 办事处副主任
青 才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曾攀文 党政办主任
杨建平 安办主任
李春梅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韩国权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智德 环保、城管办主任
各社区支部书记、 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境保护办,何智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城乡结合部渣土堆、生活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禁止燃烧生活垃圾及秸秆;负责对城乡结合部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禁止春节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城区烟熏腊肉。
(二)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中,并制定都尉街道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一格多能,充分发挥已有网格作用。街道、社区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结合工作实际,划分三级管理责任单元网格。街道设立一级网格,分管领导任一级网格长,对辖区内9个社区成立二级网格,社区支书任二级网格长,社区主任担任三级网格长,实现分管领导包社区,干部包网格。社区支书、主任对本辖区网格化监管负直接领导责任。辖区内所有单位、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楼院等进行巡查监管。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6月9日)
街道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发动活动。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居民讲解大气污染的危害,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防治措施等知识。同时,在辖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出黑板报等形式普及大气污染防治基本常识,号召广大群众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不焚烧垃圾和乱扔生活垃圾,并制定下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按职责分工,指导社区、网格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11月30日)
1、区域面源污染大气整治
(1)加大沿街焚烧监管。对辖区内所有在居民区、楼院前后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对居民及餐饮店小火炉使用进行摸底、劝导、取缔。禁止新建燃煤小锅炉,严防燃煤小锅炉偷建。强化煤炭消费管控,加强劣质煤、散煤管控。严格煤炭流通管理,确保供应符合使用、销售标准的合格煤炭,依法查处散煤销售网点。
(2) 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配合区城管局取缔城区流动、店外露天燃煤烧烤和室外小煤炉,落实入店经营措施。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限期整治,在完成整治、完善相关证照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依法关闭规范摊群点以外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推广无炭烧烤。各地需强化统一领导和属地责任,制订专项实施计划,明确部门职责,组织联合执法。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整治对象。组织做好整治各环节工作,及时跟进相关措施,健全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维稳,可规划设置一批符合餐饮服务业开设条件的配套设施或场所。
(3)落实街道、社区管理监管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清运垃圾集中堆放点、居民小区、楼院垃圾,减少易燃物、可燃物;对生活垃圾堆放点采取及时转运和经常性巡查措施,防止自燃和人为点燃。 坚决杜绝清洁工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对清洁工焚烧垃圾行为从严从重惩处。
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建立秸秆、垃圾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垃圾、工业废物禁烧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数量逐年下降。加强农村及城市周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禁止焚烧垃圾。
(4)严格规范管理烟花爆竹燃放和殡葬祭祀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切实搞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特别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爆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各项规定,禁然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签订《烟花爆竹禁燃责任书》。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禁止燃放任何类型的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不按规定区域、时限、品种等要求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有力线索,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5)进一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在前期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底排查,建立分类处置台账,采取关闭一批、搬迁一批、转型一批、治理一批等措施进行整治。
2、严管严控扬尘污染
(1)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和喷洒覆盖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2)强化道路抑尘保洁措施,持续提高环卫作业精细化水平,改进次干道人工保洁方法,加强道路扬尘源管控,落实保洁保湿要求,细扫慢扫,杜绝清扫过程中产生扬尘;清扫作业车慢行慢扫,最大限度降低扬尘。
(3) 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督促辖区业主对建筑立面进行清洗和保洁。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店内垃圾不外扫不焚烧,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门前五包”区域洒水清扫。
(三)重点督查整改落实
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社区、网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各社区、网格按照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的主干线、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各社区、网格大区污染防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跟踪整改。
1.加强舆论宣传。凡是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发现污染问题都要及时举报,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认识,再提高,再强化,认真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全民动员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发挥人民群众的强大监督作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提供影响大气环境的整治线索。
2. 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书,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的好的社区、网格予以表扬奖励,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社区、网格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扣分。
3.工作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认真总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本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法和管理模式,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责任制,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社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社区支书、主任是本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细化任务安排,量化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追究。根据《都尉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将大气污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与年度社区工作考核相挂钩,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社区和社区领导干部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作为年底考核评价干部的依据,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
(三)营造舆论氛围。由街道办公室负责,在街道开设大气污染工作专栏, 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街道关于大气污染工作的部署、通告和大气污染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方便群众投诉,营造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