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南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理做好餐饮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4-19 来源:未知
摘要: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理,促进本市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餐饮服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注册登记推行告知承诺制。各级登记机关在咨询、受理餐饮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时,应向申请人发放告知书,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 油烟净化设施 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理,促进本市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餐饮服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注册登记推行告知承诺制。各级登记机关在咨询、受理餐饮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时,应向申请人发放告知书,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及第五十九条“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一)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二)按照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三)营业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规定,提示申请人正确选址。申请人申请注册登记时,签署遵守上述规定的餐饮服务经营承诺书,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各级登记机关依法受理,核发营业执照。
 
  申请人违反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对其违反“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等规定作出处理的,依法配合做好责令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注销或者撤销登记。
 
  二、依法从严审核审查。各级登记机关在办理餐饮服务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对相关主管部门推送或有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经营场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从严审查,经核实确属违法的,不予登记。
 
  三、认真落实“双告知”工作职责。各级登记机关在办理餐饮服务企业注册登记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在领照后,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环保审批、消防审批等相关经营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展餐饮服务经营。同时通过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推送企业相关登记信息,方便后置审批及监管部门开展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附件:1.餐饮服务经营告知书
 
  2.餐饮服务经营承诺书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2月18日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