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全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沂高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等)。
二、总体原则
1.整治目标
全区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全部安装使用与经营规模相匹配、带有环保(出厂)认定证书、经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开展油烟治理维护第三方运营,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清洗维护,实现排放达标,确保油烟净化设备高效运行。
2.职责分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马厂湖镇、罗西街道、龙湖城区办事处(筹)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对拒不落实或不正常使用无烟炉具的,联系相关部门对其依法进行查处。
马厂湖镇城管科、罗西街道城管科、湖城区办事处(筹)城管科负责辖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负责将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11日-3月17日)
各责任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发布通告,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向业主和群众全面推广餐饮油烟治理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18日-4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进行落实,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引导餐饮油烟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保证其正常运行,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的规范排气烟道,符合安装规范,达到整治标准;组织联合整治队伍进行昼夜间不定时巡查,对违规排放油烟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并按时向局相关科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和信息。
各责任单位要积极联系环保部门对拒不配合整改和整改不达标的油烟排放单位进行检测,对违规排放的单位以法律法规和专业检测数据为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之规定,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同时将处罚情况在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以达到停业整顿一批,处罚带动一批的目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5月1日- 12月31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对整治活动进行考核评比,进行全面总结。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责任,防止问题反弹,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三)明确任务。各单位要细化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人,将整治台账、工作进展、验收等情况定期报送至局相关科室。
(四)严格执法。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管理,确保整治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五)强化考核。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