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玉田县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4-12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结合4月份大气扩散条件,依据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传[2019])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时限 2019年4月1日至30日。 二、管控原则 (一)所有涉气污染源全部纳入4月份管控范围。 (二)允许生产的涉气企业必须达标排放,钢铁和焦化企业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三)重点行业企业在严格落实非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强化管控措施。 (四)工业企业限产比例以停产时间计算。...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结合4月份大气扩散条件,依据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传[2019])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时限
 
  2019年4月1日至30日。
 
  二、管控原则
 
  (一)所有涉气污染源全部纳入4月份管控范围。
 
  (二)允许生产的涉气企业必须达标排放,钢铁和焦化企业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三)重点行业企业在严格落实非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强化管控措施。
 
  (四)工业企业限产比例以停产时间计算。
 
  (五)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市委市政府、市环保指挥中心采取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时,从严执行。
 
  三、管控要求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建邦钢铁依据产能置换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2、焦化行业。焦化企业出焦时问延长至28小时。
 
  3、水泥行业(含粉磨站)。每家企业停产时间不少于15天。
 
  4、铸造行业。每家停产时间不少于15天(机加工工序除外)。
 
  5、其他行业。陶瓷、橡胶、独立轧钢、砖瓦窑,每家停产时间不少于15天。
 
  以上1-5项工作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拟订出管控企业停限产计划报县工信局,由工信局审核后,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巡查监督,建立台账备查,工信局负责督导抽查。
 
  6、露天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的免于停产。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二)臭氧管控
 
  除焦化和化纤企业以外,涉VOCs工业企业和企业涉 VOCs工序停产,建筑工地和道路停止室外喷涂划线作业,停产时间不少于15天。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拟订出管控企业停限产计划报县生态环境分局,由生态环境分局审核后,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巡查监督,建立台账备查,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导抽查。
 
  (三)扬尘管控
 
  1、开展扬尘问题“回头看”专项行动。对3月份大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逐一“回头看”,县住建局负责对于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依法处罚到位。
 
  2、实施分类整治、动态管理。
 
  ①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唐山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16条措施》要求,达到“六个百分百”,实行“扬尘治理绿色工地”制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②市政工程工地。严格按照《市中心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标准》规定,达到“六个百分百”,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免于停工的县城建成区市政工程,严格执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工地免于停工的通知》(唐生态环保领办[2019]4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③拆迁工程施工工地。拆除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高度不低于1.8m封闭围挡或临时增加警戒措施,拆除时应配备专用洒水喷淋设备,边拆除边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建筑垃圾在3日内清运完毕,清理拆除现场和装卸建筑垃圾时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拆除后用于房屋建筑的工地围挡标准参照建筑工地围挡;拆除后用于绿化或市政道路建设的采用彩色钢板围挡;不能开工建设的,及时采取绿化或防尘网苫盖。拆除后当年开工建设的,一律用不低于800目密目网苫盖,当年不能开工的一律绿化,在未绿化之前,采用不低于800目密目网苫盖,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或县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④待开发地块、空置场院、烂尾工程。对待开发地块及裸露土地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彻底清除,清运后采取绿化、固化、苫盖等措施。当年开工建设的,一律用不低于800目密目网苫盖,当年不能开工的一律绿化,在未绿化之前,采用不低于800目密目网苫盖。烂尾工程现场内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绿化、固化、苫盖等措施,苫盖防尘网不低于800目,物料堆放整齐并苫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⑤建城区道路、背街小巷扬尘。通过实施主干道“两洗、两扫、六洒、一冲、全保”组合作业工艺等措施,切实将道路积存浮土清除,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清扫保洁时间达到18小时以上,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采取“扫、洒、保”组合作业,持续加大投入,每天清扫不少于一次,做到路面无浮土,垃圾日产日清,街道旁无垃圾堆放,繁商区域增加人工保洁密度。
 
  牵头部门: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四)移动源限行措施
 
  1、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县城建成区环路以内,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2、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等重点用车企业每日进厂运输车辆在校准的正常进车车辆基数上减少50%。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将企业进出车辆管控措施报交通局,由交通局审核后,结合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实施巡查监督,建立台账备查。
 
  3、县交警大队会同县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设立流动执法点,不定时不定企开展驻企执法,严查尾气超标、扬尘飘洒和超限超载问题。
 
  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
 
  4、全县开展创建无超限超载城市活动,全面加强治超点建设,同步开展“全域治超”联合执法,全域范围内禁行50吨以上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五)依法依规严管散煤燃烧
 
  开展散煤设施清理整顿专项行动,4月10日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各乡镇、园区全面排查县内经营性商户燃煤炉具、燃煤小锅炉和燃烧散煤的生物质锅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挂账督办,问题清单于4月10日前报县生态办备案。4月18日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各乡镇、园区全面清理取缔经营性商户燃煤炉具、辖区内燃煤小锅炉,完成燃烧散煤生物质锅炉的整改工作,清理整顿台账于4月20日前报送县生态办。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六)严查餐饮油烟污染
 
  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要全面排查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饭店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达标排放情况,于4月3日前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的餐饮饭店责令停业整顿,直至规范、达标为止;对餐饮饭店实现标准化管理,建立定期清洗、监测制度,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将企业名单汇总后报综合执法局,由综合执法局审核后,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实施巡查监督,建立台账备查,对拒不整改的上报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罚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有以时保天、以天保月的紧迫感,抓好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使各项减排措施不打折扣执行到位,确保我县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污染指数持续下降、排名位次持续改善。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工信局对停产企业要采取拉闸断电方式彻底掐断动力,防止违规生产,对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企业安排人员驻企监督;县生态环保办要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园区、部门进行全面督导,对企业落实管控措施进行抽查,以严督实查确保我县各项管控措施执行到位。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单位要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对市巡查组、暗访组检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凡是被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扣分的,将同步纳入县生态办对各单位考核,县纪委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