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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2018年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4-02 来源:未知
摘要: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加强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珠晖区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和摊点 油烟净化设施 安装率、使用率达到100%,无违规露天烧烤、夜市摊点及其他占道经营餐饮点,餐饮油烟排放全部达标。 二、整治任务 (一)抓好餐饮油烟污染源头治理,督促所有新、...

  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加强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珠晖区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和摊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使用率达到100%,无违规露天烧烤、夜市摊点及其他占道经营餐饮点,餐饮油烟排放全部达标。
 
  二、整治任务
 
  (一)抓好餐饮油烟污染源头治理,督促所有新、改、扩建餐饮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餐饮服务单位或摊点必须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口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禁止油烟未达标排放或者直接排入排水管网。
 
  (二)完善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和监管制度,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排放实施常态化管理,开展昼夜巡查,并向背街小巷延伸,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三)加大城区范围内餐饮油烟污染巡查执法力度,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并建立好工作台账。
 
  (四)加强露天烧烤的规范和整治,依法取缔违规露天烧烤、夜市摊点及其他无照占道经营餐饮摊点,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炉灶,禁止露天烧烤、夜市摊点等油烟直排。
 
  (五)2018年年底前,创建一条绿色无烟餐饮示范街。
 
  三、整治范围
 
  珠晖城区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或摊点,包括宾馆、饭店、酒楼、酒吧、咖啡屋、茶楼、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露天烧烤摊、室外夜市摊点及其它无照经营餐饮点等。
 
  四、整治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抓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乡镇)具体负责本辖区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的组织与实施,建立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二)疏堵结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管理理念,不搞一刀切的全部取缔,将困难家庭、少数民族等摊点疏导到合适位置,同时按要求安装好油烟净化等环保设施,实现达标排放,规范经营。
 
  (三)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原则。区直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形成整治合力。督促指导各街道(乡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从严执法,严厉打击餐饮油烟超标排放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营造严管重罚高压整治态势。
 
  (四)谁污染、谁负责原则。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餐饮经营者自行负责油烟净化装置的购置、安装及维护,所需经费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五、组织实施
 
  成立珠晖区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周爱民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科员曾林华、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王钧、环保珠晖分局局长周平扬任副组长,公安珠晖分局、珠晖规划分局、食药监珠晖分局、工商珠晖分局、区住建局、衡阳广场管委会办公室等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各街道(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考核验收、总结汇报等相关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对辖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露天烧烤、夜市烧烤及其它产生油烟污染的占道经营餐饮摊点依法整治或取缔;对餐饮服务单位或摊点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完善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和监管制度,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在2018年底前创建一条绿色无烟餐饮示范街。
 
  (二)环保珠晖分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开展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负责加强对餐饮油烟服务单位污染源的环保监测。
 
  (三)珠晖规划分局:在控规编制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中,严格区分住宅项目与商业、办公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等,统筹住宅与公共服务区功能布局问题。
 
  (四)工商珠晖分局:指导督促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申请经营审批时,依法查验申请单位是否通过“环评”审批;对无证(照)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取缔;督促中心城区住宅楼开设的餐饮服务企业转向经营。
 
  (五)公安珠晖分局:负责对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正常执法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暴力抗法、阻挠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出现的治安及刑事案件,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整治环境。
 
  (六)食药监珠晖分局:依法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许可证的审查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七)区住建局:加强新建建筑项目审查,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
 
  (八)衡阳广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两个广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的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或取缔。
 
  (九)各街道(乡镇):负责制定辖区内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宣传;对本辖区露天烧烤摊点、夜市摊点及其他无照占道经营摊点,以及餐饮服务单位有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有无油烟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形成台账;配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针对住宅楼已开设但未达到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配合环保、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时改造、转向经营;配合城管部门依法整治和取缔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夜市摊点及其他无照占道经营摊点。
 
  七、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6月30日以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具体整治工作。采取新闻媒体专版报道、印发张贴宣传单、制作宣传板报、巡逻车播放录音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油烟污染的危害和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环保、工商、食药监对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违规露天烧烤、夜市摊点及其他占道经营摊点进行摸底,建立包括生产经营情况、油烟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营业执照办理、排污许可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等台账资料,实行动态管理。7月10日前要将台账资料报送到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5日至11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区城管执法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整改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对不听劝告、不愿配合、屡教不改的,由区政府组织城管、环保、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有餐饮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违规露天烧烤、夜市摊点及其他占道经营摊点依法取缔。
 
  (四)长效管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专项整治过后,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管和监测,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集中验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效管理。
 
  八、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对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整治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住宅楼开设的餐饮服务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转向经营或取缔,对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而未安装的单位或摊点要严格查处并督促其安装,实现达标排放。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整治工作检查频次和督促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或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严格审批,动态监管。工商、环保、食药监等部门要严格饮食服务项目的审批,加强源头控制;要严格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通报制度,对油烟超标排放污染环境和扰民的餐饮服务单位或摊点,进行严格查处。
 
  (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要广泛宣传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发动街道(乡镇)、社区参与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扩大声势和影响力,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自觉、自律。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活动,对违法排放油烟的单位公开曝光。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区城管执法局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8395618,促进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请区直有关部门、市驻区相关分支机构及各街道(乡镇)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1名,于7月6日前报送区城管执法局(联系人:刘雅丽;qq:2917823986;电话:2628585 、 13575247191)。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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