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降尘除霾、有效防止餐饮业油烟污染,根据汉市住管发〔2018〕89号《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西乡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和我县2018年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城区夜市管理,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决落实我县铁腕治霾各项工作部署,通过专项整治,对城区所有餐饮业、夜市摊点、露天烧烤使用燃煤炉等非清洁燃料产生的油烟污染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面提升城区空气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我县大气质量,由住建局牵头,成立由孟心泉任组长,胡道友、曹新华任副组长,王锴、郭凡其、何凯、郝立国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整治时间及人员
1、整治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9月15日。
2、整治人员和车辆组成:住建局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3辆;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5名,执法车1辆;环保局执法人员2名。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9日)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积极配合餐饮整治工作,为本次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31日)
由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成立联合执法小组,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全面对城区夜市摊点及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将城区内所有夜市摊点统一规范至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划定区域经营,其他路段、公共场所禁止经营夜市摊点。
(住建局牵头,环保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责令城区所有固定门店的夜市经营户及餐饮业一律进店经营,从事餐饮的经营户不得出店设桌、摆放炉灶。(住建局牵头,环保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3)要求城区各夜市摊点及餐饮业严禁乱倒垃圾、污水、污物,污染路面;严禁使用烟煤烧烤炉具。(住建局牵头,环保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4)要求城区各夜市摊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加工制作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安全。(市场监管局牵头,住建局、环保局配合)
(5)对城区所有餐饮业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取缔小煤炉和各类燃煤灶,对未使用清洁燃料和油烟排放不达标的经营户,责令限期停业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全部予以强制关停。(环保局牵头,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5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露天烧烤、夜市摊点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未完成整治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业整顿,并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
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执法保障,强化现场执法力度,健全联络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形成“部门协同、地方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联合执法,扎实抓好专项整治的每个环节和步骤,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3、巩固成果,长效管理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在餐饮服务业、露天烧烤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杜绝反弹现象,确保夜市摊点、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长效化、制度化。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乡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