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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3-11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布置会精神,根据《南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辖区环境问题的通知》(南环委办〔2018〕70号)要求,通过开展全面环境隐患排查,举一反三,切实解决我县当前各行业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按照问题导向、问题清单、问题督政、问题追责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整治力度,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我县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布置会精神,根据《南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辖区环境问题的通知》(南环委办〔2018〕70号)要求,通过开展全面环境隐患排查,举一反三,切实解决我县当前各行业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按照“问题导向、问题清单、问题督政、问题追责”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整治力度,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我县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从严从紧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环保责任,从快从细抓好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热切期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我县各行业领域环境隐患大排查,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尤其要抓好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推动环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机构
 
  我县已成立宾阳县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宾阳县委办公室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宾办发〔2016〕47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我县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大整治工作。
 
  三、重点环境问题整改
 
  从2018年6月开始,持续对我县当前重点环境问题集中大整治,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大气环境问题整治
 
  2017年宾阳县空气质量虽总体优于市区平均水平,但2018年1-4月,宾阳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7%,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比市区低3.1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3、4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15.1%、36.7%,分别高于市区平均水平2.8%、8.9%,宾阳县空气质量总体偏差于市区平均水平。
 
  1.问题描述:大气污染防控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加强对大气环境污染源的分析和管控,针对2018年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强辖区内联防联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准施策,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改变空气质量“拖后腿”的状况,确保打赢2018年蓝天保卫战。
 
  责任县领导:韦翯钰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经贸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安监局、气象局、宾阳公路局、黎塘工管委、公安局交管大队,各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2.问题描述:部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不稳定,存在一些燃煤小锅炉。
 
  整改措施:加强水泥、造纸、制糖等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管控,促进企业提升治理水平。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加快燃煤小锅炉整治等。
 
  责任县领导:彭功茂
 
  牵头单位:县经贸和信息化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黎塘工管委,各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3.问题描述: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大气环境。
 
  整改措施:完成县城(宾州镇)露天烧烤禁烤区划定工作,重点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引导和督促烧烤入室经营,禁止露天烧烤,防止油烟污染,开展餐饮油烟、烧烤油烟专项整治。严格餐饮服务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必须使用清洁能源,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现有餐饮企业(个体)外排油烟须达标排放;对经营性烧烤摊点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责令有证经营的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逐步将烧烤摊点移至室内规范经营。
 
  责任县领导:麦阳明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各镇
 
  整改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
 
  4.问题描述:存在扬尘整治标准规范没有严格落实到位的现象。如部分工地安装的喷雾降尘设施没有与扬尘施工作业同步使用,裸土未完全覆盖的情况仍然存在,车辆进出不冲洗或不按要求冲洗干净导致带泥上路;道路扬尘保洁不到位,尤其是雨后,浮尘较多;部分大型车辆停车场未硬化,导致扬尘严重;现场预拌砂浆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等。
 
  整改措施:以2018年扬尘整治“制度建设年”为切入点,进一步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消纳场、道路、堆场、园林绿化用地、采石场的降尘措施和整治标准,严格落实到位。同时强化督查,查漏补缺,要抓常抓紧、盯死盯劳,进一步深化、细化、巩固、提升,确保扬尘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责任县领导:麦阳明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宾阳公路局 、公安局交管大队,各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5.问题描述:存在露天垃圾、秸秆焚烧现象,尤其是甘蔗、稻谷、玉米等丰收季节露天秸秆焚烧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措施:(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农民综合利用秸秆;加强督查巡查,发现秸秆焚烧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县领导:李春亮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经贸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公安局、环保局,各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2)严控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行为,改进各镇垃圾处理方式,强化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消除因清运不及时而造成焚烧垃圾的乱象。
 
  责任县领导:麦阳明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经贸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各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6.问题描述:存在重型车辆及道路非移动机械冒黑烟等现象。
 
  整改措施:严厉打击重型车辆及道路非移动机械非法油品交易及使用,加强联合执法,抓好重型车辆管控,严格查处、狠抓重型车辆及道路非移动机械冒黑烟现象,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责任县领导:麦阳明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宾阳公路局
 
  配合单位:县经贸和信息化局、住建局 、公安局交管大队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7.问题描述:部分矿山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在用矿山扬尘监管,督促矿山落实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责任县领导:麦阳明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环保局、安监局,各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水环境问题整治
 
  8.问题描述: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工业企业、排污口、农业面源污染、交通穿越、旅游餐饮项目等违法违规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清水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发〔2018〕30号)《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清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发〔2018〕31号),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责任县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严格按照宾政办发〔2018〕30号、宾政办发〔2018〕31号文件执行。
 
  9.问题描述:禁养区存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现象。相当一部分养殖场未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标准化建设,缺少防渗防漏设施,导致污水处理效率不高,出水水质不达标。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部分农户不愿意花钱投资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仅是建设简易处理设备应付了事,处理设施规模较小且对设施日常管理不到位,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未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大部分养殖场未按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落实环评制度情况较差。
 
  整改措施:全面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大排查,按照“专业查污”要求开展规模化养殖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监管,按照雨污分流、干清粪分离、建设沼气池及粪房等要求,落实污染防护措施。对污染环境的养殖场进行重点整治,对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养殖场严格环评要求。
 
  责任县领导:李春亮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各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10.问题描述:集镇和千人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问题。
 
  整改措施:开展集镇和千人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违法建设等大排查,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建设项目、旅游、垂钓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是否取缔,以及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企业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责任县领导:李春亮
 
  牵头单位:各镇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 、林业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11. 问题描述:部分城镇和农村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影响水体水质。
 
  整改措施:进一步拓宽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在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责任县领导:麦阳明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各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环境噪声问题整治
 
  12.问题描述:县城部分商业街存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广场舞噪声扰民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重点整治县城商业活动和广场舞、KTV酒吧等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县领导:谢文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文新广体局,宾州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13.问题描述:部分工业和建筑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隔音降噪措施,导致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整改措施: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和施工单位认真落实降噪减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特别对靠近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区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责任县领导:韦翯钰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经贸和信息化局、住建局,各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整治
 
  14.问题描述:存在个别非法开采矿石、砂土现象,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整改措施:严格监管探采矿产、取土采石等活动,夯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采石采砂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责任县领导:麦阳明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生活垃圾污染整治
 
  15.问题描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城乡发展不同步,存在陈年垃圾未能及时处理,影响周边环境。
 
  整改措施: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妥善处置陈年垃圾。
 
  责任县领导:麦阳明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各镇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六)工业园区和所有排污企业污染整治
 
  16.问题描述:黎塘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有待加快。
 
  整改措施:加快处理影响管网建设进度环节,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建设,避免企业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雨水管道。
 
  责任县领导:麦阳明
 
  牵头单位:县鲲鹏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和信息化局、环保局、住建局、黎塘工管委、昆仑公司,宾州镇、黎塘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17.问题描述:广西华盛集团廖平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糖厂、宾阳县永信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黎塘污水处理厂、南宁市恒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宾阳县通用造纸厂、南宁市佳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宾阳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污水排放口小时数据异常;广西永凯大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线窑尾废气排放口小时数据超标。
 
  整改措施:重点排查水泥、造纸、淀粉、制糖、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情况。对监控平台每日生成的异常、超标任务要及时查明原因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按时进行平台任务的处理办结,同时加强辖区在线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人员每日浏览监控平台上辖区在线企业数据异常变化及上传情况,保证辖区污染源在线企业的废水、废气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稳定运行和数据有效传输。
 
  责任县领导:彭功茂
 
  牵头单位:县经贸和信息化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黎塘工管委,各镇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0日前。
 
  (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8.问题描述:我县部分国道、省道、县道及乡道未定期进行清扫,部分生活区存在生活垃圾堆积未及时清运的现象。
 
  整改措施:全面做好“美丽宾阳”乡村建设工作,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公路沿线和高速路口、主要河道等区域、流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对建筑垃圾、杂物、乱堆乱扔生活垃圾以及垃圾池内垃圾等进行清理,加强对施工场地施工围栏以及易引起扬尘的堆场的遮盖。
 
  责任县领导:韦刚
 
  牵头单位:县乡村办
 
  配合单位:县“三清洁”“三化”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各牵头单位,宾阳公路局、黎塘工管委,各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环境信访处理和舆情监控
 
  (一)做好现有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市长、县长热线、各级信访转办、网上信访等反映问题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加密对投诉人的回访频次,通过电话、上门、短信、邮件、夜间巡查提前沟通联系等多种方式答复回访投诉人,争取投诉人的理解支持,杜绝慢作为、不作为现象,最大限度降低投诉量。
 
  责任县领导:韦翯钰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信访局、各有关单位,各镇
 
  (二)积极主动做好相应门类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置工作,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反复投诉、反复反映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提高工作效率,尽全力使处理结果让群众满意。要安排专人全时全程监控网络舆情,对可能出现的到上级反映信访问题的群众进行引导和劝访,并及时向有关单位移交信访件依法处理。
 
  责任县领导:谢文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
 
  (三)集中整治反复投诉环境信访件。重点对南宁市英德肥业恶臭污染、广西大唐桂冠马王风力有限公司在宾州镇碗窑村施工过程中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和破坏水环境、黎塘镇永安西路560号鑫达汽修厂喷漆废气污染环境等问题进行整治,并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
 
  责任县领导:韦翯钰、李春亮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信访局、工商质监局、宾阳供电局,宾州镇、黎塘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责,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形成整改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销号。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涉及多个单位职责的,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工作联动作用。各项整治内容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镇、各有关单位在6月20日前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县环保局报送本季度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传真):8251421,邮箱:byhb-jjck@163.com。县环保局及时整理汇总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加强统筹推进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治进展缓慢的,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桂办发〔2012〕36号)及《宾阳县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办法》(宾办发〔2015〕78号)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宣传导向。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宣传报道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大整治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取得的成效,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整治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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