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解决辖区范围内存在的餐饮油烟污染环境及前灶后堂问题,根据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市、区政府关于坚决打贏蓝天保卫战的指示要求,切实解决问题,夯实工作责任,全面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时间
2018年3月15日至6月15日
二、治理范围
餐饮门店出店经营、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使用燃(散)煤等高污染能源、露天排挡、烧烤点等污染环境的问题及餐
饮饭店前灶后堂问题。
三、治理原则及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强力治理、标本兼治、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全面排查、深入宣传、重拳出击、彻底清除、建立长效”工作思路,坚决落实市、区政府的系列要求,坚决打击产生油烟污染的违法行为及餐饮饭店前灶后堂行为,尽快提升我市空气质量,还宿州蓝天,实现广大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工作内容
1、严禁使用煤炭作燃料,对经营性质的燃具一律取缔;
2、取缔一切露天烧烤;
3、严禁餐饮门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私搭乱建、违规搭建;
4、取缔前灶后堂行为,全面落实规范城区餐饮饭店前堂后灶;
5、取缔餐饮单位不符合餐饮经营条件或不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
6、取缔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餐饮饭店;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从事小餐饮店经营行为的;
8、所有整治合格后的餐饮门店、烧烤排挡业主均要签订承诺责任书,建立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0日)
1、召开会议,明确分工,成立开展风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
2、摸底调查管理区域内餐饮门店出店经营、露天烧烤,对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建档;
3、召开治理工作动员会,明确治理时间、目标,标准原则。
(二)自行整改阶段(3月21日-4月22日)
4、根据摸排情况,对各违规业主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5、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上门宣传政策法规劝导有违规行为的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业主责令停业整顿。
(三)边治边改阶段(4月23日-5月31日)
6、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7、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前灶后堂改造及油烟净化器按标准安装,并进行初验。
8、对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四)验收阶段(6月1日-6月15日)
9、配合区环保局、区城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等部门成立的联合组,验收油烟净化器安装及“前灶后堂”改造。
10、对验收不合格的进行严格执法,一律取缔。对验收合格的按照安装净化器金额(已出具的正式发票为准)的30%给予奖补;对前灶后堂、排水、炉具改造的符合整治要求并通过考核验收标准的,给予奖励(经营面积100㎡内的,给予2000元奖励;经营面积100㎡以上的,给予3000元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扛起工作责任,强化“四个意识”,思想上对标,行动上紧随,执行上坚决,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间题的整改工作。
(二)扎实推进工作。风暴行动时间紧、任务重、点多面广,有很强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挑战性,要紧紧围绕问题,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工作,确保各个击破,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问题解决,确保长效机制建立。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持之以恒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约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突出环境问题反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附件:关于成立环保“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宿州市埇桥区三里湾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