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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城区餐饮经营户油烟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12-29 来源:未知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餐馆、夜市摊贩油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织金县城区餐饮经营户油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开展油烟整治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宇翔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付晓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袁明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饶健县政府办副主任 谢瑾县政府办机关党委书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餐馆、夜市摊贩油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织金县城区餐饮经营户油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开展油烟整治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宇翔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付晓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袁明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饶健县政府办副主任
 
  谢瑾县政府办机关党委书记
 
  杨露县环保局局长
 
  谌洪彬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波县城管局局长
 
  杨立新县规划局副局长
 
  吉鑫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武倜县市场监管局经检大队长
 
  陈忠勇县城管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周训权县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局副局长
 
  张勇双堰街道办事处主任
 
  武文文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朱天林绮陌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雄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人
 
  谌建业县市场监管局
 
  周江县规划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谌洪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武倜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餐饮经营户油烟整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拟定落实县城餐饮经营户油烟整治工作措施,组织实施餐饮经营户油烟整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县政府和县城餐饮经营户油烟整治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建议;负责油烟整治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上报,工作文件的起草编发和相关资料的上报;负责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通报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事件。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环保局:指导城区设在室内的餐饮经营户和规划局划定区域(点)的餐饮经营户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烧烤车等环保设施,并明确第三方对餐饮经营户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测,使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油烟有组织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依法处置。
 
  2.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文腾、双堰、绮陌街道及县规划局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食品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3.县城管局:引导县城辖区内餐饮、夜市摊贩占道经营户进入政府规划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违反规定在划定区域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经营的餐饮经营户进行依法处置。
 
  4.县规划局:负责对文腾、双堰、绮陌街道办事处规划的夜市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进行总体把关,对街道提出的经营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不符合县城市规划要求的指导其重新设置规划。
 
  5.双堰街道:划定本辖区内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负责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并将备案情况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城管局,配合各责任单位做好本辖区的油烟整治相关工作。
 
  6.文腾街道:划定本辖区内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负责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并将备案情况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城管局,配合各责任单位做好本辖区的油烟整治相关工作。
 
  7.绮陌街道:划定本辖区内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负责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并将备案情况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城管局,配合各责任单位做好本辖区的油烟整治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的原则。
 
  (二)行政引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手段相结合的原则。
 
  (三)服务群众、规范经营与依法行政相结合的原则。
 
  (四)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措施
 
  (一)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
 
  1.整治范围。县城区域范围内西一二三街、安居路、鱼山路、双堰路、新华北路、174区域、金玉龙城区域、大水沟区域、南门区域等食品经营户。
 
  2.整治重点。整治是否在城市道路两侧、人行天桥、公共场地、景观区域经营食品或当地人民政府(办事处)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餐饮经营户经营产生的废水、污水、油烟是否按环保要求有组织达标排放;餐饮经营户是否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条件;餐饮人员是否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二)时间及步骤(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将本次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按分组原则,各组分别同步启动向责任区餐饮经营户下发告知书。同时,对责任区餐饮经营户登记造册、建立纸质版和电子台帐资料,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月10日)。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实行分片包干,督促引导责任区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餐饮经营户进店经营或进入规划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安装使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对餐饮经营户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测,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油烟有组织达标排放。对依法开办的餐饮经营户,通过指导、帮助,促使其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对经营场地不合法的餐饮经营户,引导其就近进入文腾、双堰、绮陌街道办会同县城市规划局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经县城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执法人员引导拒不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餐饮经营户,按成员单位法定职能职责依法进行取缔,对阻碍公务执行或涉嫌刑事犯罪的餐饮经营户,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3.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月11日至1月31日)。县城餐饮经营户油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组队对各整治小组责任区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完善餐饮经营户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与措施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餐饮经营户油烟整治工作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应按成员单位法定职能职责对餐饮经营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制作现场检查文书资料,实行“谁部门管辖、谁部门负责,谁部门有处罚权,谁部门进行处罚”的责任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
 
  (二)整治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对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及废水、污水、油烟未按环保部门要求达标排放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对经营场地不合法经整治工作执法人员引导拒不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餐饮经营户依法进行取缔。
 
  (三)整治执法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不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处置。各整治小组要及时将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谌建业;联系电话:15117563645;(电子邮箱:864710909@qq.com)。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对为油烟治理设施验收不达标和未进行治理的餐饮业单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年审营业执照的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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