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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开展小餐饮行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12-14 来源:未知
摘要:为全面提升小餐饮行业规范经营水平,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平安浙江创建及 五水共治等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小餐饮行业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小餐饮,是指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小...

  为全面提升小餐饮行业规范经营水平,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平安浙江”创建及 “五水共治”等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小餐饮行业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小餐饮,是指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小型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平安浙江”创建及“五水共治”等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依法整规、综合治理、长效监管”的原则,坚持集中整规与长效监管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开展小餐饮行业综合治理。
 
  二、工作目标
 
  总结推广小餐饮行业整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巩固提升整规工作成果,实现整规工作从突击、短期、治标向常态、长效、治本转变,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镇街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集中力量解决小餐饮“十大顽疾”,切实扭转小餐饮低小散乱现象,扼制小餐饮损害市容市貌的行为,努力构建小餐饮行业的安全消费环境,逐步提升小餐饮行业整体素质和食品安全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重拳出击,开展小餐饮“十大顽疾”重点整治
 
  梳理小餐饮行业“十大顽疾”,即污水乱排、后厨脏乱差、乱倒餐厨垃圾、餐具不消毒、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油烟直排、乱堆乱放、违规使用燃气、无证无照等。对存在上述“十大顽疾”的小餐饮服务单位“零容忍”,采取各种措施坚决予以整顿规范,在全市范围形成小餐饮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
 
  1.污水乱排集中整治
 
  污水乱排,是指小餐饮单位存在乱倒污水、无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未纳入污水管排放、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等未按要求排放污水的行为。
 
  整治要求:不乱倒污水,设置相应的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应当依法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责任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城管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2.后厨脏乱差集中整治
 
  后厨脏乱差,是指小餐饮单位存在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三防”设施不到位、设施设备陈旧破损、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操作等有碍食品安全情形。
 
  整治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经营过程控制,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
 
  3.乱倒餐厨垃圾集中整治
 
  乱倒餐厨垃圾,是指小餐饮单位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不按规定处置的行为。
 
  整治要求:限期改正,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与收运企业约定时间和频次,将餐厨垃圾交由收运企业统一收运。
 
  (责任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城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公安局)
 
  4.餐具不消毒集中整治
 
  餐具不消毒,是指小餐饮单位未配备餐饮具消毒设施,或配备餐饮具消毒设施但未规范使用,提供未经清洗消毒的公用餐饮具给顾客使用。
 
  整治要求:立即改正,应当按照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委托清洗消毒餐饮具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市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
 
  5.乱搭乱建集中整治
 
  乱搭乱建,是指小餐饮经营者未经规划批准搭建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整治要求:按照要求限期改正。
 
  (责任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6.占道经营集中整治
 
  占道经营,是指小餐饮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或者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行为。
 
  整治要求: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责任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7.油烟直排集中整治
 
  油烟直排,是指排放油烟的小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
 
  整治要求:立即改正,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需安装并正常使用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烟道高空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餐饮油烟排放达标。
 
  (责任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8.乱堆乱放集中整治
 
  乱堆乱放,是指小餐饮单位未经批准在室外街道两侧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整治要求:立即改正。
 
  (责任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9.违规使用燃气集中整治
 
  违规使用燃气,是指小餐饮单位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如地下室、密闭空间等)使用、储存燃气;使用报废燃气瓶,加热、倒卧、曝晒燃气瓶,倾倒燃气残液等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
 
  整治要求:立即改正。
 
  (责任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10.无证无照集中整治
 
  无证无照,是指小餐饮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开展餐饮服务活动;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整治要求:立即停止经营,取得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后方可开展餐饮服务活动。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小餐饮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
 
  (二)常态管理,力促小餐饮实现标准化智能化提升
 
  1.建标准,落实小餐饮主体责任。推广实施“4D”、“五化”、“6T”管理法,从硬件、软件全维度落实小餐饮单位主体责任,促进小餐饮行业全面规范经营。“4D”即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五化”即布局流程合理化、地面墙壁瓷砖化、灶台厨具不锈钢化、室内环境整洁化、监督管理可视化;“6T”即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环保局、城管委)
 
  2.对标管,强化小餐饮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餐厨垃圾运维制度。开展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与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单位)及餐厨垃圾运维公司签订协议。明确餐厨垃圾的收费标准和隔油池清掏频次。及时收集、汇总餐厨垃圾处置相关工作数据并强化餐厨垃圾处置考核。(责任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立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小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制度,不断减少和杜绝油烟污染现象。完善日常巡查机制,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督促小餐饮单位办理排水许可,加大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小餐饮单位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责任单位:▲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城管委、公安局)
 
  开展“驾照式”记分管理。制定出台小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和记分标准,实行小餐饮日常监管扣分制,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责令停业重新学习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建立小餐饮隐患台账,推行档案化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卫计委、环保局、城管委)
 
  3.善用标,推进小餐饮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分类监管引入小餐饮日常管理,推行小餐饮单位动态量化等级评定,实行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将小餐饮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专项整治信息和抽检结果信息等信用信息,以及小餐饮单位超门窗、占道经营等失信行为纳入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强化记分管理和信用监管的结果运用,设置小餐饮红旗先进单位和黄牌后进单位,并进行信息公示。(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卫计委、城管委、公安局)
 
  4.求创新,推动小餐饮智能化管理。创新“互联网+智慧监管”,鼓励硬件、管理、资金等基础较好的小餐饮建设“阳光厨房”。以物联网、云技术等科技手段为依托,推广“可视厨房”。开展餐饮示范街区创建。逐步在小餐饮单位推开使用食材来源电子台帐追溯APP,实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溯源、责任可倒查”。(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委)
 
  (三)积极谋划,科学规划小餐饮发展布局
 
  适时出台和实施《义乌市餐饮业发展规划纲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小餐饮集中区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协调发展的餐饮业体系。优化餐饮业发展结构。不断完善城乡餐饮布局,如城市中心着力建设商务餐饮、休闲餐饮和社区餐饮集聚群;居民社区设置方便消费的大众餐饮网点;村镇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农家乐”餐饮。合理配置小餐饮网点。坚持与城乡经济发展相衔接,与大众消费需求相适应,与辖区风景名胜和民俗文化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将小餐饮网点布局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引导餐饮业集聚,细化功能分区,完善配套服务。大力发展大众化餐饮。支持中小餐饮企业发展,促进各类早餐、快餐、特色正餐、地方小吃、外卖送餐、“农家乐”等经营业态发展,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商务局、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底之前)
 
  各镇街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再动员,发动广大群众全面参与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 ( 7月10日——7月31日)
 
  以社区、村(居)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餐饮业主整规培训,提高小餐饮业主参与整规的自觉性。督促小餐饮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实现合法合规经营。
 
  (三)重点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
 
  以学校、医院、菜市场及周边、城郊结合部以及城市主干道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集中力量重点整治解决小餐饮行业存在的“十大顽疾”,以关停、处罚为主要手段短期内形成小餐饮整规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回头看”,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考核督查,总结推广小餐饮整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巩固提升整规工作成果。
 
  五、职责分工
 
  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一)镇街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小餐饮基础动态情况,制定辖区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小餐饮整规工作。推动小餐饮单位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督促、指导小餐饮单位“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建设工作。
 
  (二)商务局负责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的行业管理工作,促进餐饮企业规范有效发展。指导义乌餐饮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小餐饮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做好小餐饮单位的许可登记管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督促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加强餐厨垃圾投放处置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小餐饮单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倒污水、油烟污染、噪声污染、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处置餐厨垃圾、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及不按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
 
  (五)环保局负责组织相关咨询机构、专业治理单位对小餐饮单位油烟污染、噪声污染、污水排放治理等进行业务指导。
 
  (六)城管委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七)公安局负责做好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对小餐饮单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及时处置,依法查处小餐饮单位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八)卫计委负责小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发放,依法监管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小餐饮整顿规范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浓厚的整顿规范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小餐饮涉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等,关乎生命健康,关乎千家万户。各镇街、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落实整治人员,切实抓好小餐饮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紧密协作。建立以镇街为主导、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强化镇街的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采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政策和措施,紧密协作,合力推进,引导小餐饮规范经营。要充分发挥“四个平台”作用,做到有人发现问题,有人及时处置,有人跟踪检查,不走“整治、回头、再整治”的老路,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文明城市创建和食品消费安全意识,及时发布小餐饮“十大顽疾”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四)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强化督查考核,定期对镇街及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有效推动属地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将整治完成情况纳入镇街食品安全年终绩效考核,确保小餐饮“十大顽疾”整治目标高质量完成。
 
  (五)积极创新,长效管理。在持续加强小餐饮日常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小餐饮综合治理的举措,探索建立小餐饮长效管理机制,把小餐饮整规工作引向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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