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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仑镇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12-13 来源:未知
摘要:为加强勐仑镇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勐腊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按照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实施,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措施,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

  为加强勐仑镇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勐腊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按照“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实施,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措施,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治理目标
 
  坚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强化经菅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落实餐饮业油烟治理和监管措施,全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造成超标排放污染的行为。通过集中治理,促使餐饮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清洁能源,配备排气烟道降噪防噪设施,确保治理范围及区域内餐饮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餐饮油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任务。
 
  三、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场所和单位食堂,包括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酒店、饭店、小吃店、快餐店、烧烤摊点,以及其他提供餐饮服务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
 
  四、主要任务
 
  (一)整治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造成油烟污染的行为。推行露天餐饮、烧烤摊点集中经营,依法取缔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全面推广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具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执法部门、市场监管所等加强对露天烧烤行业的环境监管。
 
  (二)治理餐饮业经营者、单位食堂的油烟超标排放行为。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经营门店、场所、单位食堂限期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油烟废气排放达到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能达标排放的,限期采取整改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排放达到环保规定的排放标准。鼓励餐饮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实施整体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气烟道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禁止烟尘、油烟和异味无组织排放。
 
  (三)规范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环保审批行为。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门店在开工前,必须取得县级审批手续,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勐仑市场监督管理所必须按照各自权限进行审查。条件不符合的,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四)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积极推广使用电力、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依法取缔餐饮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的高污染燃煤炉灶。
 
  (五)加强油烟监控监测。配合县级部门在大型餐饮服务场所和餐饮油烟污染排放集中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油烟排放,监测餐饮业油烟污染指标。对排放不达标或者不及时清理净化装置的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放整改不力的停业整改,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正常运行的依法予以处罚。餐饮业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要定期做好保养,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和装置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和去除效率,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备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26日-5月20日)对辖区内餐饮业单位和经营者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走访、发放宣传单、微信平台等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并向餐饮业单位和经营者发放治理通知,发动广大业主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治理行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5月21日-6月30日)对辖区内餐饮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制定相应治理措施;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餐馆进行登记,摸清底数,加强跟踪监察,确定安装油烟净化的餐馆名单,为下一步集中治理打好基础。
 
  (三)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7月1日-10月31日)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结合群众信访、投诉映依法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对未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业,要求其规定期限内使用清洁能源;二是对使用清洁能源,油烟排放量大且无油烟处理设施,或油烟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餐饮业单位,依法限期整改,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减少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三是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馆,拒不实施治理措施,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依法坚决予以关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对不按期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县级部门指导下,由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勐仑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联合,依法予以处理。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5月21日-6月30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和经营户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属中心(所)、村委会、镇域企事业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督导检查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结合实际,明确治理工作责任,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联动机制。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日常督导检查、调度通报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治理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治理工作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治理目标任务抓好治理工作落实,确保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监管。要针对餐饮业油烟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餐饮业经营者,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从严查处,情节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坚决打好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攻坚战。
 
  (四)强化技术指导。积极对接县级部门,主动做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抓好技术把关和监测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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