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长沙市老旧社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25号)和我区“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区2018年治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及任务
通过采用先进适用的油烟净化设备,让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实现达标直排,油烟排放浓度低于现行国家餐饮业标准(2.0毫克/立方米),且对建筑外墙立面长期无污染。根据区委、区政府“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2018年全区完成2万户(含社区提质改造户数)治理任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区发改局(两型办):负责全区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工作的具体牵头和组织实施,组织治理区域街道和社区对治理小区的居民家庭基本信息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治理小区需要油烟排放设施改造的楼栋、住户等详细情况。争取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区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监管。
区环保局:组织开展治理后排放指标的监测。
区城管执法局和区社区提质提档办:负责协调社区提质改造与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工作的对接衔接,将社区提质改造纳入治理范畴统筹推进。
实施街道和社区:负责做好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直排设施治理的宣传发动、前期摸底、上门引导、施工协调及统计上报等工作,推进区域内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治理。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区域居民家庭餐厨油烟直排设施改造任务。具体步骤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3月中旬前)
1.明确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两型办)、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提质提档办、区环保局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两型办)
3.落实治理工作专项经费。(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确定治理区域,落实具体治理户数,召开治理区域单位工作对接会。(3月中旬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两型办)、区城管执法局、治理区域街道和社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9月底前)
1.制定招标文件,挂网公开招标。(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两型办)
2.确定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4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两型办)
3.实施治理改造。(9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两型办)、区城管执法局、治理区域街道和社区。
(三)核查整改阶段(2018年11月底前)
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查验,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完成改造户数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根据年度改造户数目标任务,及时调整和增加改造范围。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两型办)、区城管执法局、区提质提档办、区环保局、治理区域街道和社区
(四)验收迎检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组织相关部门对油烟净化治理效果进行验收,向市两型办、区蓝天办报送治理情况,迎接市检查核实。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两型办)、区城管执法局、区提质提档办、区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动配合,切实保障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治理范围一经确定,原则上由街道和社区负责组织实施,区发改局(两型办)统筹,区城管执法局、区财政局、区提质提档办和区环保局加强指导,积极配合。
(二)安排专项经费。由区发改局(两型办)按市、区要求制定治理经费计划安排,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到位。对治理工作进度快、改造任务完成好的社区,区发改局(两型办)将统筹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奖励。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治理工作任务纳入对治理单位和街道的年度两型社会建设绩效考核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不理想,影响全区改造任务完成的单位将严格予以扣分,并同步提请区蓝天办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其考核中扣分。
附件:1.《开福区2018年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工作进度安排表》
2.《开福区2018年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工作联系表》
3.《开福区2018年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调查摸底表》
4.《开福区2018年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