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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12-11 来源:未知
摘要:  为深化我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打好坚实基础,按照《沙坪坝区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

  为深化我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打好坚实基础,按照《沙坪坝区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规范一批、治理一批、取缔一批”的方式,实现餐饮经营服务单位手续合法、油烟排放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二、整治重点
 
  东部城区特别是“一校两院”周边的“手续不全、群众反映强烈、油烟排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环保局党组书记漆鹏、局长徐国轩任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赵会明、区环境监察支队长王清武、区市政园林局分局副局长王曙光、区食药监分局副局长刘仁万、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政委王均成、相关街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沙坪坝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
 
  推进工作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整治工作,研究百日攻坚行动中的重要问题。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综合科(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赵会明兼任。
 
  四、整治措施
 
  (一)对证照齐全,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规范性排烟管道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督促其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及市容市貌的规范性排气烟道或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二)对拒不整改或整治无望的整治对象,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报区政府予以关停。
 
  (三)依法吊销主城区综合楼、住宅楼内无公共烟道且污染严重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无照且污染扰民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实施取缔。
 
  (四)对在主城区无公共烟道的居民楼下新开办餐饮服务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核发相关证照。
 
  五、责任分工
 
  区环保局
 
  1.牵头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并开展业务指导;
 
  2.负责摸底调查和违法证据收集工作;
 
  3.对手续合法但油烟排放不符合规范或群众投诉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治理要求和完成时限;
 
  4.对油烟排放不符合规范、无法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后群众反映依然强烈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报请区政府依法取缔。
 
  区市政园林局
 
  负责整治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占道经营行为以及露天烧烤摊油烟问题。
 
  区房管局
 
  负责协调房屋物业管理单位配合整治对象安装烟道。
 
  区工商分局
 
  1.协助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协助对治理不达标或无法完成整治任务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区食药监分局
 
  1.对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依法吊销经区政府批准实施关闭或取缔后餐饮经营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对无环保部门预审意见、无环评手续和在无公共烟道的居民楼下新开办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得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区公安分局
 
  做好整治过程中情绪激动的餐饮单位经营户及附近居民的稳定工作。
 
  相关街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督促餐饮经营服务单位进行整改;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整治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20日前)
 
  拟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及要求,落实资金保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2月15日)
 
  各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镇按照职责分工督促重点整治对象(详见附件1)开展整治。
 
  (三)深化整治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对区内其它区域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开展整治。
 
  1.2015年,重点整治学府路(一中至重庆七中段),三峡广场片区、沙滨路、大学城卓越熙街等区域约110家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2.2016年,重点整治井双片区、大学城U城天街等片区约90家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联系人员直接参与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应保证整治队伍人员稳定,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调整人员,以保证整治过程中执法工作的标准统一。
 
  (二)强化部门联动。参与整治工作的各有关部门、街镇要定期交换整治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要及时补充纳入集中整治,一般性问题纳入深化整治范围;对突出问题和交叉性工作,通过联合执法,多管齐下依法整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办催办。区环保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大对餐饮油烟整治的工作催办和督办力度;协调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开展督察、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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