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区餐饮业经营行为,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形象。通过开展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促进饮食业经营户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我区内环境的影响,使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大观区城管执法局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喜喜
副组长:邓善忠、张伟、方逸舟
成 员:杨善复、操礼益、熊 健、甘振强、葛 宏、汪 锐、舒 平
三、整治任务
禁止乱排油烟。城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使油烟达标排放;禁止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油烟;城区内禁止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烧烤摊点和夜市排档要全部入室进院经营,安装并使用环保无烟烧烤装置和油烟净化装置,禁止使用产生油烟的旧式烧烤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到环境质量指标要求。
四、整治范围
大观区范围内所有排放油烟的宾馆、酒楼、饭店、餐厅、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及夜市排档、露天烧烤。
五、整治内容
1、全区内露天烧烤一律取缔,进店烧烤取缔炭烧烤,改用电烧烤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2、区内油烟排放餐饮业经营单位一律安装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理维护,使油烟达标排放;
六、整治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七、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2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中队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对管辖区域内从事餐饮业经营单位(经营户)、露天烧烤、夜市排档出店经营、无证经营、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治理台帐。发放宣传资料,使经营业主认识到整治的重要性,引导当事人自行改正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整治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5日)联合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所属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勤执法行动,每天组织巡查、检查、管控,集中对辖区内餐饮业经营单位(经营户)、夜市排档进行清理整治,规范其经营行为,取缔所有沿街露天烧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餐饮业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找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对照整治工作任务,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补缺补差,整改到位。
八、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加强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领导,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体系,分解任务,分片包干,落实责任。
(二)部门合作,共同执法。加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综合治理联合执法,促使餐饮业单位(经营户)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整改力度。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在整治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在餐饮业行政许可、监督管理、部门协同等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杜绝“反弹”现象,确保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长效化、制度化;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公开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餐饮业经营者的环保意识,提高油烟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大观区城管执法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