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有效防治城区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切实解决扰民问题和大气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整顿街面秩序和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治理为切入点,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 文明城市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改善大气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城管局市容秩序和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处理专项治理工作。
政委: 王火丁 党组书记
组长: 朱关兮 局长
副组长:凌可伟 副局长
刘 兴 副局长
邓习文 副局长
刘爱军 副处级干部
成 员: 钟悦和 监察室主任
彭红杰 办公室主任
彭迎波 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唐安民 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欧阳电明 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李 刚 公园(广场)管理所所长
兰红 负责政策法规工作
王远春 负责宣传工作
下设办公室,彭红杰兼任主任,冯辉任副主任,负责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治理目标及方法步骤
(一)治理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提升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杜绝露天烧烤等油烟污染现象,做到整治覆盖率100%,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二)治理方法
1.对城区目前存在的露天烧烤进行摸底排查。
2.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3.按照疏堵结合原则,要求露天烧烤摊点进店经营,对不听劝告的,坚决取缔。
4.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将露天烧烤纳入常态化管理的重点工作。
四、整治时间和职责分工
集中整治时间:为5月9日—11日(三天)。
职责分工:
1、执法一、三大队、公园管理所:负责辖区内街面秩序巡查、执法,即查即改。
2、执法二大队: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本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牵头组织晚间整治活动和全局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
3、督查室:负责在街面秩序日常巡查考核中,重点突出对露天烧烤摊点的督查考核。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部门监管责任缺失,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解决露天烧烤油烟排放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治理深入有效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认真组织开展行动,使群众了解政策规定,理解支持油烟整治行动。对事前排查、事中治理、事后处罚及时宣传,增加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3、通力协作,落实责任。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步骤,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4、督促考核,确保长效。督促执法队、所对治理达标的单位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绝不姑息。 同时,将此专项治理工作并入城区全域环境整治考核范围,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