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景洪工业园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控制油烟排放污染环境,有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西双版纳州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将在景洪工业园区建成区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按照“政府为主导,业主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措施,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治理目标及范围
坚持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落实餐饮业油烟治理和监管措施,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的行为。通过集中治理,促使餐饮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清洁能源配备排气烟道防噪设施,确保园区治理范围及区域内餐饮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餐饮油烟排放对城市环境影响,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任务。
城市建成区范围所有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场所和单位食堂,包括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酒店、饭店、小吃店、快餐店、烧烤摊点,以及其他提供餐饮服务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
三、主要任务
(一)治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造成油烟污染的行为。
(二)治理餐饮业经营者、单位食堂的油烟超标排放行为。
(三)规范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环保审批。
(四)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五)加强监控监测。
(六)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控制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责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本次餐饮行业油烟专项治理工作,使各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形成合力抓好各项工作及业务指导,成立景洪工业园区餐饮行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下:
组 长:丰永兵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傅 昆 建设局局长
李 豫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保俊文 工商分局局长
周跃明 建设局主任科员
成 员: 许 昱 经济发展局局长
陈利东 社会事业局局长
黄荣富 曼沙农场管委会主任
岩温罕 曼沙村委会主任
吴 健 派出所教导员
刀 刃 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武功元 建设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建设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汇总各类信息、数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情况和存在问题,组织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跃明同志担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刀刃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理材料和联系各相关单位。各成员单位在履行好单位职责职责的基础上,实时组成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建设局:负责清理整顿园区城区所有占道经营烧烤、露天烧烤、流动烧烤等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拆除提供烧烤的违章建筑。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严格按照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餐饮服务功能区,有餐饮功能的新建建筑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负责对有餐饮功能的商住综合楼配套设立专用烟道进行监管,督促从事餐饮服务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安装专用排烟系统;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住宅结构、无专用烟道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验等问题进行整治。
制定园区治理工作方案和餐饮业油烟污染技术指引;开展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检查和督查,定期汇总、通报治理工作;做好环评审批或备案登记及“三同时”验收工作;负责对治理设施的安装及使用效果进行监督性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配合食药监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工商分局:负责餐饮业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做好餐饮业经营者油烟治理宣传,做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3.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结合《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清查无照经营和证照过期或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内容不符的餐饮经营者,对有证照齐全的经营者加强监管,油烟治理达标,合法经营。
4.经济发展局:负责清洁生产的政策引导与促进工作,严格行业准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升级,为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提供相关支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拒不使用清洁能源。散煤燃烧污染严重餐饮服务单位(场所)依法进行整治。
5.社会事业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村寨少数民族群众及经营者开展政策宣传,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配合专项整治行动。
6.曼沙农场管委会、曼沙村委会:对各自区域内餐饮行业经营者进行宣传,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7.派出所:负责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从2018年5月起,请各成员单位于每月8日前将整治情况报景洪工业园区餐饮行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至2019年1月份截止。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全面排查阶段(4月1日— 6月30日)
对辖区内餐饮业单位和经营者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通过走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向餐饮业单位和经营者发放治理通知,发动广大业主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治理行动。
对辖区内餐饮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制定相应治理措施。以曼回索、万达酒店群启动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试点工作,为下步集中治理打好基础。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 10月31日)
一是对未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清洁能源;二是对使用清洁能源,油烟排放量大且无油烟处理设施或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餐饮业单位,依法限期整改;三是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业经营者,拒不实施治理措施,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依法坚决予以关停。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 11月30日)
对不按期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餐饮经营单位,由市场监督、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理。对治理后不正常使用清洁燃料和油烟净化设备,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清洁燃料燃烧装置和油烟净化设备的单位,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予以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和经营户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
要本着“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将餐饮行业油烟整治作为降低大气环境污染,提高园区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解决油烟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的情况。
(二)严格执法
专项行动中要依法依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重点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挂牌督办,经劝说教育仍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停业整顿、处罚或取缔等强制措施,严肃处理,确保餐饮行业油烟整治取得实效。
(三)长期持续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餐饮行业油烟问题是一个历史性问题,不仅需要加大宣传,改变传统观念,适应新时代降低大气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要求,还需要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强监管,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