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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小餐饮店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admin 时间:2018-11-14 来源:未知
摘要: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中心城区小餐饮店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中心城区小餐饮店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治理小餐饮行业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小餐饮店经营行为,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9月29日县政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重点整治小餐饮店占道摆放、占道洗菜、占道炊事、油烟乱排、乱...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中心城区小餐饮店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中心城区小餐饮店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治理小餐饮行业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小餐饮店经营行为,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9月29日县政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重点整治小餐饮店占道摆放、占道洗菜、占道炊事、油烟乱排、乱搭构筑物、无证经营、店内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执法先行,联合监管,查处关停一批无证照、存在严重餐饮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餐饮单位。通过集中整治,提炼、推广整治经验,明确整治标准,建立餐饮行业联合监管机制,使小餐饮行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整体水平规范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城市环境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中心城区临街小餐饮店。
 
  (二)重点区域:梅苑花园临街餐饮店、兴盛路塔山花园段餐饮店、丹河路(沿区路—西谷路)沿街餐饮店。
 
  三、实施阶段
 
  (一)宣传摸底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整治小组对各个区域的餐饮店逐户排查,依据整治标准对每家餐饮店列出问题清单,并逐户进店宣传政策法规,指出存在问题,告知相关标准和整治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11月20日):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各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问题清单,主动认领,分别处置。能当场处罚的立即予以处罚;要立案查处的,立即予以立案查处;依法应予以限期整改的,立即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须于10月28日前完成。10月28日整治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没有整改到位的餐饮店列为重点处罚对象,依法进行处罚。集中整治期间,整治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执法震慑力。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对集中整治期间未能结案的,要继续盯紧抓牢,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并将集中整治经验推广到其他沿街经营户的整治。11月27日开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创建办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将整治成效上报县府办。
 
  四、职责分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餐饮单位违章占道、出店经营、乱搭乱建、超标排放油烟、废水及设备噪声污染、使用不清洁能源等问题,督促餐饮店餐厨垃圾按规定进行处置。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文明餐桌、店内空间功能布局、店内环境、索证索票等相关内容的落实,做好因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规范要求导致无证餐饮单位的查处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确定因环境功能区划不符合要求的无证餐饮单位。
 
  县规划管理中心:负责餐饮单位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违法建筑认定和项目批后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对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部分行为。
 
  县公安局:配合做好餐饮单位整治期间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处置暴力抗法行为,严惩食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活动。
 
  县消防大队:负责餐饮店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及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餐饮店三防设施的落实。
 
  县商务局:负责指导餐饮市场和美食街区建设,制定餐饮行业发展规划,规范小餐饮行业管理。
 
  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落实小区红线范围内餐饮店环境管理,配合开展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是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为保障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推进,县政府办公室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相关单位要充分提高认识,将其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好市容市貌整治攻坚战,向着更高更优的城市管理目标奋进。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对照整治标准,列出问题清单,根据各自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保证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在整治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标准,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推动工作,按照“正面宣传要给力、热点引导要有效、与百姓沟通要和气”的要求,全方位、多视角宣传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附件:1.中心城区小餐饮店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2.中心城区小餐饮店整治标准.doc
 
  3.中心城区小餐饮店排查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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