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保持三清山景区优美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关于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三清山景区餐饮油烟排放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并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景区餐饮油烟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景区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核心区、服务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单位(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就餐座位50座以上,含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安装使用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油烟直排,油烟净化设施按要求定期清洗维护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职责
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在环委会景区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开展,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负责对餐饮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排查,确定餐饮油烟整治重点对象名单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执法,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油烟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景区管理局(环保局):负责划定明确核心区、服务区等餐饮油烟整治的区域范围;负责整治行动的技术指导,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达标组织验收。
建设房管局:负责加强物业服务和业主单位的监管,督促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要求。
社会发展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与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4月底前完成)
明确任务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餐饮油烟排放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台账,确定重点整治单位名单,落实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0年4月—6月底)
重点整治单位对照整治工作要求,对存在问题开展自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按照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四落实”的要求作出整改承诺并按期完成整改。在餐饮单位自行整改过程中,市场监管、景区管理(环保)、建设房管、社会发展等部门要跟踪整改过程,及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 2020年7月—10月底)
对照问题清单建立专项治理销号管理制度,查找治理不到位或未排查出的问题,列出“回头看”问题清单。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对已整改但不达标以及整治进度缓慢的单位,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对拒不整改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达标的单位依法实施查处。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底)
对餐饮油烟整治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不足,找差距、补短板,全面巩固提升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密切协作。
成立景区餐饮油烟整治办公室,设于三清山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景区管理(环保)、建设房管、社会发展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街道、乡镇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餐饮油烟整治整治工作的推进、协调,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检查,依法行政
市管、景管(环保)等部门要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定期组织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沟通,针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全覆盖、无盲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统一明确违法认定标准,规范查处程序,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三)合理引导,疏堵结合
本着既有效解决餐饮油烟污染的突出问题,又要保障餐饮业合理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争取群众特别是餐饮单位对油烟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开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有序有力地推进油烟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完善机制,形成长效
建立健全油烟污染控制长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严格餐饮许可审批,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达标作为餐饮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完善餐饮网点的布局规划,引导经营者归行入市,合法经营。服务前移,新建、改建餐饮单位,将油烟排放通道设置纳入规划、设计审核内容,提前介入做好把关工作。利用“双随机”检查模式对餐饮单位开展油烟排放抽查。及时发现处理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巩固整治成效,有效防止新的餐饮油烟污染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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