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18〕29号)的工作部署,有效推进兴宁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实现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打赢蓝天保卫战,现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建成区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美丽市容发〔2018〕3号)结合我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分类整治、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开展兴宁区建成区露天烧烤集中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取缔造成污染的露天烧烤摊点,推行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和环保无烟烤箱,使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渣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出台统一管理标准,规范露天烧烤管理,实现“合理布局、集中管控”。
二、整治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兴宁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符煜中 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处长级干部
副组长:莫军宁 城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 宁 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欣山 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伦日 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肖 强 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副分局长
成 员:雷建国 城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罗 仁 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金星厚 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丁 玮 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孙 新 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粟永浪 民生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 英 兴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雄 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
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宁区城管局,联系电话3290720(兼传真)。办公室主任由莫军宁同志兼任。
四、整治任务
(一)开展露天烧烤摊点排查
由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露天烧烤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露天烧烤点的主要集中区域,了解露天烧烤点使用炉具情况、油烟排放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情况。对于长期存在市民投诉的露天烧烤摊点要排查标注。
(二)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由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工商、食药部门要加强对烧烤街、美食广场和农贸市场内夜市等场所露天烧烤摊点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食品安全许可证件的督查;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油烟污染防治措施的督查,督促经营户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城管部门要对违规流动占道类的烧烤摊点进行清理整治;公安部门负责对存在噪音扰民投诉的烧烤摊区开展整治工作。要采取联合整治方式,务求整治成效。对无证经营、违规占道、露天制售、屡教不改、严重扰民且拒不配合执法、拒不使用环保炉具和油烟排放装置的,要依法履行执法程序,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没收烧烤炉具、食品原料、折叠伞棚、桌椅板凳等。
(三)规范露天烧烤摊点管理
严格控制新增烧烤摊点审批,从2018年9月1日起,暂停露天烧烤摊点的审批,新增烧烤摊点必须进店经营。各成员单位要创新管理方式,按照《南宁市露天烧烤摊区设置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已经批准的露天烧烤摊点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露天烧烤食品。
五、整治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9月20日,各街道办开展辖区范围内露天烧烤分布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城管局研究制定露天烧烤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部门、整治要求和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摊点要坚决取缔。全面推广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和环保无烟烤箱,使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渣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保持集中整治势头不减,拾遗不漏,建立整治常态机制并落实人员经费,做好队伍不撤、人员不减,规范创新露天烧烤经营区域监管,持续改善设备设施,城市建成区内油烟排放达到合格标准,城市环境焕然一新。
(四)长效管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长效机制集中规范管理露天烧烤摊区,形成露天烧烤摊区规范环保经营新格局,防止违规占道、油烟直排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各成员单位作为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要明确各相关单位任务分工,厘清职责权限,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各单位部门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使兴宁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发生实实在在的变化。
(二)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管理并重,在严厉查处各种违反城市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同时,注意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高水平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使城市露天烧烤整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大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主动与宣传部门对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使本次整治行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市民的支持和理解。坚持群众与专业相结合,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动手的工作格局。
(四)加大投入,保障到位。各成员单位要落实整治整改工作经费,强化经费保障措施,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确保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时间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