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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餐饮油烟整治行动方案

作者: lbtc2024 时间:2024-06-18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根据《马鞍山市整治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马鞍山市餐饮油烟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过程监管,规范执法程序,构建长效机制,全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投诉举报量力争比2022年下降20%以上。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二)...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根据《马鞍山市整治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马鞍山市餐饮油烟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过程监管,规范执法程序,构建长效机制,全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投诉举报量力争比2022年下降20%以上。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油烟直排的露天烧烤;需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需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备或排烟管道设置不合理的餐饮单位;油烟未经净化设备处理直排的餐饮单位;餐饮单位严重出店经营行为等。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梳理(2023年8月31日前)。8月25日前完成对1-7月所有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投诉举报情况的梳理,建立问题台账。8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餐饮油烟问题全面排查,建立后续问题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责任单位、验收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
  
  (二)集中开展整治(2023年8月25日-9月底前)。对于1-7月信访问题台账和任务清单全面推进整改,按照原信访件办理分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督促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原则上8月底前“欠账”全面清零。通过全面摸排建立的后续任务清单,逐项开展整治,实施边督边改、即时整改,相关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强力推进问题整治,原则上9月底前“新账”全面销号。
  
  (三)巩固总结提升(2023年10-12月)。各单位全面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街道共同对各项整改销号问题进行验收复查,适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将餐饮油烟防治纳入常态化监管,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四、职责分工
  
  区城管局负责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等。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区范围内餐饮单位进行督查;建立问题交办、对单销号管理制度;指导各街道城管中队做好日常执法巡查和生态环境部门移交案件处罚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源头管控,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DB34/T4139-2022),指导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合理设置排烟管道,严格落实环保规范要求;在专项整治中,对需要处罚的案件固定证据移交城管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经营业态进行严格把关,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许可审查,对不符合餐饮服务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梳理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将全区所有餐饮饭店按照辖区街道进行分类并发至辖区,每月将新注册、注销的餐饮饭店信息反馈各辖区;在专项整治中,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组织辖区城管中队、街道环保员、市场监督管理所成立联合巡查小组,联合执法巡查,做好联勤联动;根据区市场监理局提供的“一户一档”名册,开展全面巡查,建立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建立重点区域餐饮油烟突出问题“预警”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联合巡查小组落实每日有巡查、每晚有整治、每周“回头看”,每日巡查台账及时报至区城管局。
  
  五、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通过报纸、新媒体、LED电子屏、手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扩大声势和影响力,注重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发放《致广大餐饮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餐饮油烟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分类整治。对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对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及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及时排查引导,采取规范整改、更换业态、另行选址等措施,源头推进问题整治。
  
  (三)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联系制度,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成立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执法队伍,坚持定期督查、巡查,打通部门间职责障碍,加强部门间联络,对照问题清单建立专项治理销号机制。在餐饮单位整改过程中,各部门跟踪整改过程,及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执法过程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餐饮商户,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从严处罚,达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辐射效果。制定《联办单》,区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职能范围的问题进行回复,辖区街道及城管中队根据回复内容督促经营户进行整改,并形成案件办结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认真部署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增强配齐骨干力量,要全面认真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分工;要紧扣时间节点,统筹推动坚决落实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做到同向发力,统一思想,统一目标,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成立餐饮油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濮塘镇、各街道及市场监督管理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见附件1)
  
  (二)强化部门协作。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发挥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作用,对疑难交叉复杂问题,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规范执法和有序稳妥开展整治。
  
  (三)定期调度通报。区城管作为牵头单位原则上每月调度一次,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调度。区城管每月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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