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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城区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11-04 来源:未知
摘要:为解决城区烧烤油烟扰民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为解决城区烧烤油烟扰民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分类整治、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加大城区烧烤油烟扰民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沿街固定门店露天烧烤油烟排放和出店占道经营行为,通过整治,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和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绿地等区域的烧烤行为得到切实有效治理。
 
  (二)具体任务
 
  1、对市区已建成营业的烧烤店,要求统一采用无烟烧烤设备,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及时进行清洗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逐步规范设置专用烟道,使油烟排放达标;烧烤经营店面位置设置符合有关规定,距居民区一定的距离。
 
  2、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规划配套专用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场所,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
 
  3、建成夜市烧烤集中经营点,逐步推动烧烤经营“流商归市,摊点定位”。
 
  二、整治范围
 
  S333省道以西、G328线以南、沿江高等级公路以北、仪化边界以东的城区主次干道,以及其他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烧烤经营点。
 
  三、整治措施
 
  1、规范入市标准。由整治办牵头,会同环保、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油烟排放的饮食(烧烤)服务项目入市标准。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要严格饮食(烧烤)服务项目的审批,加强源头控制,凡是新申请或改扩建从事有油烟排放的饮食(烧烤)服务项目的,均应严格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申请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场所经营饮食(烧烤)服务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饮食(烧烤)服务项目,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督促其遵守街景容貌、环境卫生、广告标识、垃圾处理以及治安消防、生活噪声等方面法律法规。
 
  2、加强日常监管。由城管局牵头,建立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烧烤夜间经营的特点,科学安排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专人值守,实行烧烤经营噪声、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问题的全方位、零缝隙、长效化执法监管。对油烟超标排放污染环境和扰民的饮食(烧烤)服务单位依法查处;对厨房炉具升级改造、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专用烟道设置等进行业务指导;对油烟设备清理、垃圾清运等进行督促。
 
  3、建立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市整治办牵头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及时开展监督检查,总结整治成果,宣传工作典型。
 
  4、建设集中经营市场。围绕车辆停放、方便消费、油烟排放等因素,科学选址,尽快建成夜市烧烤集中经营点,有序引导零散分布于大庆路、工农路等城市主干道的烧烤门店进入集中市场经营。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拟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整治通告、致经营业主一封信、相关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全力营造集中整治活动舆论氛围。
 
  2、自行整改阶段(4月1日--5月31日)。按照烧烤、油炸食品、夜市排档行业经营规范,督促饮食(烧烤)服务项目业主自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
 
  3、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11月30日)。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之日(3月1日)为界,对此日期之前已从事烧烤经营的商户,不再补办相关证照,并由环保局、城管局共同负责指导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后,签订烧烤经营责任书,允许其经营到烧烤集中经营市场建成运营之日;对此期限以后从事烧烤经营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照。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每月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未按相关法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直至依法取缔。及时召开推进会,跟踪督查工作成效,编印督查简报,汇总整治成果。
 
  4、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整治办牵头组织开展清理行动,对重点路段、重点业户组织专门力量值守,形成常态,防止反弹。
 
  五、工作分工
 
  整治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会商会办相关审批、管理规范、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以及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报告、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接受市民监督举报。
 
  城管局:负责对有油烟排放的饮食(烧烤)门店的市容环卫管理和露天烧烤、违章占道经营摊点取缔;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负责行政执法时对暂扣物品证据的登记、清运、保存、发还工作,以及夜市烧烤集中经营市场建成后的日常监管。
 
  环保局:负责查处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规划配套专用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烧烤)服务项目;负责对排烟设施情况和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查、检测,并依法查处;督促全市新扩建饮食服务项目的“环评”审批与环保设施验收工作,依法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督促检查饮食服务单位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并进行环保监测。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新店办理工商登记进行把关,对无证经营的商户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对油烟烧烤商户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工商管理工作;参与联合执法。
 
  公安局:负责对产生的生活噪声污染进行查处;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执法保障工作。
 
  城建局:负责商住综合楼烟道规划审批;负责夜市烧烤疏导市场规划选址及硬件建设工作。
 
  广电台:负责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及本次综合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烧烤油烟污染城市环境、阻碍交通,干扰市民正常生活,广大居民反应强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办、城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建局、广电台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执法,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整治办要加强工作督查,对积极参加行动、整治效果良好的部门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态度不端正、工作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
 
  3、创新管理,相互配合。汲取外地烧烤整治经验,及时引进先进科技手段,处理油烟。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工作分工,克服工作困难,顾全工作大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附:城区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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