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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关于“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

作者: lbtc2024 时间:2024-06-01 来源:未知
摘要:根据省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资源规划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闽环保队〔2024〕7号)、《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城管〔2024〕64号)的要求,在我区联合开展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

  根据省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资源规划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闽环保队〔2024〕7号)、《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城管〔2024〕64号)的要求,在我区联合开展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餐饮服务业油烟投诉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联合整治机制,形成联席会议制度。
  
  二、工作重点
  
  坚持“以民为本、标本兼治、分类施策、‘开门’整治”原则,由区城市管理局、洛江生态环境局“双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依据法律、地方法规和区直各部门职责分工,聚焦中心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信访投诉问题排查整改,重点整治中心城区未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导致漏油跑烟问题、在禁止区域从事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服务项目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等,坚持依法行政,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一)推进源头化解。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或相关职能部门(下称“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的梳理分析,科学精准依法分类施策,控增量、减存量。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的,指导提醒建设单位确需设置餐饮用房应设置专用烟道,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单体建筑平面图上标注有无专用烟道。区城市管理局、洛江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加大普法宣传与合规指导力度,制作《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通过各种媒介、渠道告知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遵守餐饮服务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并按照属地实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点题整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新增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向餐饮服务经营主体提醒或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
  
  (二)提升办理质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办理工作程序,聚焦“12345”等投诉平台派件,压实首办责任,依法调查处理,正面回应群众诉求,按时反馈处理结果,提高群众满意率。对调查核实的群众身边油烟扰民问题,要认真听取意见,加强普法宣传,依法科学精准查处到位;涉及行业竞争、经济补偿及个人矛盾等利益纠纷信访投诉问题,应加强风险研判、科学引导和舆情应对,一事一议,对症下药。
  
  (三)强化重点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各方信访投诉件,通过分析研判、现场踏勘、座谈交流等方式,将重复投诉5次及以上、多人投诉(3人及以上)、涉及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问题,列入重点问题清单(附件1)。重点问题由各级联席会议牵头,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联合会商处置,注重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压实属地责任,一月一对账,一月一推进,直至办结销号。对存在污染且无法彻底整改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关闭、转型、更换业态或引导至其他合规场所重新开设餐饮项目。
  
  (四)严格销号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对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污染已经消除,群众反馈满意的,视为办结销号;涉及利益纠纷,引导通过司法途径等渠道解决,反映的实体问题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20天内均未再收到投诉,视为阶段性办结。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完成方案印发,召开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分工,迅速组织排查梳理,初步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后续滚动更新整改进展。
  
  (二)实施阶段(5月20日-9月30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从5月起,每月22日各级各参与部门将工作进展(附件2)、重点问题清单(附件1)及典型案例发布情况汇总至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由同级生态环境局牵头向同级纪委监委报送工作进展和问题线索“双台账”。定期开展联席会商和下沉督导,通报有关情况(附件3)。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区城市管理局和洛江生态环境局双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和市场监管局配合,共同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牵头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及建章立制情况,培育打造纪检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统筹推动整治工作,成立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点题整治”联席工作会,区城市管理局和洛江生态环境局领导为召集人,区自然资源局和市场监管局领导参加,各相关股室(单位)责任人共同参与,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共同议定事项,解决难点、卡点、堵点问题,汇聚整治合力。
  
  (二)强化督导帮扶。由区城市管理局和洛江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成立督导帮扶组,成员由区城市管理局和洛江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实行挂点督导帮扶,每月下沉乡镇(街道)开展联合督导、移送发现问题,推动重点问题解决。相关职能部门推广运用“随手拍”等方式,加强一线日常监管,及时向区政府或纪检部门通报情况信息,督促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渠道、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收集解决群众烦心事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坚持“开门”搞整治,调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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