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营造畅通优美的县城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县文明委决策部署,县政府决定对县城城区加工修理业占道经营、小餐饮业油烟污染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占道加工修理业进店进场经营、作业,小餐饮油烟不污染排放为目标,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规范经营、保护环境”的原则,整治和规范加工修理业违规行为,根本解决小餐饮业油烟污染,有效改善县城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县城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文明办主任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县商务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
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高河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治内容
1.依法整治和规范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及重要场所周边占用道路从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清洗、铝合金门窗加工、电气焊加工、防盗网制作、石材加工、广告牌匾制作等违规行为。
2.依法整治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夜宵排档),有效规范临时设摊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城区小餐饮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
四、职责分工
城管执法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实施方案,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整治和规范占道从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清洗、铝合金门窗加工、电气焊加工、防盗网制作、广告牌匾制作等污染环境、有碍市容等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小餐饮业油烟污染等行为。
市监局:负责整治固定门店的无照加工、维修、洗车等行为,参与加工修理业占道经营联合整治。
环保局:负责对污染物进行技术监测,为执法提供依据,参与小餐饮业油烟污染联合整治。
交通运输局:负责整治无证无照维修机动车,参与占道维修机动车联合整治。
商务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提出指导性的业态布局规划,负责确定临时性加工修理业场所和小餐饮业摊群点。
城乡规划局:在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综合改造过程中,规划或完善加工修理业和小餐饮业摊群点配套布局。
公安局:协助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负责对妨碍执行职务、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对各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办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
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广电中心: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
县文明办: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日常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解决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高河镇:负责做好辖区内整治对象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成立了调查摸底小组,对城区占道加工修理业、小餐饮业的经营业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并提出初步分类处置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布置工作任务。采取印发宣传单、通告、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引导经营户到指定地点规范经营,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8年4月11日至6月30日)
对占道加工修理业经营户、小餐饮油烟污染的经营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做好因受经营场所限制的加工修理业经营户搬离工作;督促油烟污染的小餐饮经营户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经营户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坚持标准,从严要求,稳步推进,不留死角。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9月1日至9月15日)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对存在占道加工修理、小餐饮油烟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查,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防弹回潮。
(六)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9月16日后)
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巡查信息通报共享,联合开展执法行动,确保加工修理业占道经营、小餐饮业油烟污染等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巡查发现,第一时间组织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到人,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
(二)依法行政,确保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参与整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形成合力。要树立大局观念,不讲条件,不摆困难,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要加大整治宣传力度,争取经营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减少阻力,缓解矛盾,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疏堵结合,关注民生。此次整治工作情况复杂,要搞好调查,摸清情况,制定措施。对整治中依法取缔后需要临时安置的经营户,要提前做好规划,通盘考虑,对特殊困难人员要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