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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街道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10-25 来源:未知
摘要:根据《临安区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扰民问题,加快形成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整治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临安区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扰民问题,加快形成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整治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全面排查街道辖区范围内的餐饮场所(宾馆、酒店、山庄、餐饮门店)、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和企业食堂(就餐在20人以上)等环境污染问题。7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和整改资料发放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场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办理排水许可证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8至9月全面整治并办理排水许可证,并由街道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现场验收,确保10月底前完成区级层面验收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规范现有餐饮企业
 
  (1)证照检查。对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续的,限期办理相关证照,达不到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或取缔。
 
  (2)排水整治。对未设置隔油设施或者未按照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4)建设,污水管道私接、错接,有污水管网区块餐饮废水未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治理或关闭。
 
  (3)排气整治。对未配备专用烟道的,有条件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确实不能整改的,依法责令关闭。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安装不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或者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但未正常使用或超过油烟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治理或关闭。
 
  (二)严格准入新改扩建餐饮服务项目
 
  开办产生油烟等污染物的餐饮服务项目,应科学选址,防止污染扰民。禁止在居民住宅小区、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严格实施《餐饮服务证照办理工作实施意见》。
 
  新、改、扩建有废水、油烟等产生的餐饮服务项目,应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设置废水、油烟等污染防治设施并达标排放,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合理规划布局(规划建设科)。街道配合规划部门合理布局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市开发和改造应当规划和建设符合一定比例的餐饮场所专项配套用房。对新建餐饮功能的建筑物,按规划功能要求配套建设餐饮专用烟道。
 
  2.落实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餐饮经营主体)。餐饮场所经营者必须安装符合规定的隔油设施设备,确保餐饮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必须安装与其排烟量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高空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必须建立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清洁保养台账,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6)定期清洁、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纳入网格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环保所、城管中队)。将餐饮场所纳入街道各村、社区网格监管体系,按一定比例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对已治理的餐饮场所,重点检查油烟净化、油水分离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餐厨垃圾是否按要求处置,清洁保养台账是否按规定记录等;对巡查中发现新开设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检查其营业执照、环保备案、排水许可证等证照手续是否齐全、废水油烟设施设备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等;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家,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一家。
 
  三、时间步骤
 
  1.排查整治(2018年6月至7月底)
 
  各相关科室牵头对划分辖区范围内的餐饮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场所台账,掌握餐饮废水、油烟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安装、运行和证照手续办理情况,确定重点整治对象,制定相应治理措施。同时,按照“边宣传动员、边调查摸底、边督促整改”的工作思路,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2.整治验收(2018年8月至9月)
 
  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全面掌握餐饮场所整改进度,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8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医院、诊所、学校及教育机构食堂的治理任务;9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水许可证的办理,整治到位一家验收一家。
 
  3.巩固提升(2018年10月)
 
  各科室和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整治任务,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餐饮场所源头管理,完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执法协作等工作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与末端执法有机结合。9月底前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验收申请,10月底前由区“五水共治”办召集相关单位,完成联合验收及考评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为顺利推进街道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整治专项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玲珑街道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书金
 
  副组长:童雪尧、张  林、凌向武、王  彬、傅  静
 
  王众炎、林  斌、杨  云
 
  成  员:汤妙婷、吴卫国、杨永焕、杨政伟、周昌理
 
  章  吉、厉  胜、俞云舟、徐钊权、柯小军
 
  刘  军、陶江平、章恒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科,由凌向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柯小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结合科室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分配如下:
 
  农业农村科(街道五水办、河长办):负责与区五水共治办的对接,统筹协调全街道整治工作,及时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党政综合办:负责街道机关食堂的排查与整改。
 
  经济发展科、玲珑环保所:负责街道境内企业食堂(就餐在20人以上),玲珑工业区(老东山、潭村、金畈)境内餐饮业,玲珑村、夏禹桥村、化龙村范围外餐饮业(山庄)的排查与整改。
 
  社会事务科:主要负责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街道敬老院食堂的排查与整改。
 
  玲珑执法中队:负责在建工地食堂(就餐在20人以上),钱王大街沿线,高速公路入口周边,玲珑村、夏禹桥村、化龙村范围内餐饮业(山庄)的排查与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不仅是临安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需要,更事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期盼,能直接体现干部动真碰硬的责任担当。各科室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本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实抓细,确保区级考核验收全面完成。
 
  (二)严督实考、狠抓落实。各相关分管领导对各自整治工作对象负总责,各科室要统筹调配力量,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各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难点和共性问题。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科室与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和协调,形成合力,切实解决好整治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驻街道各站所要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和联动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媒体对餐饮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同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的良好氛围。
 
  附件:1.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治理情况排查统计表
 
  2.餐饮场所隔油池(土建)选型及预算表
 
  3.餐饮场所环境治理进展情况汇总表
 
  4.餐饮场所隔油池(设备)选型及预算表
 
  5.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运转情况登记表
 
  6.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保养维护情况登记表
 
  7.责令场所限期整改通知书(模板)
 
  8.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整治验收表
 
  9.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任务表
 
  10.排水许可手续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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