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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3-10-09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宣城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宣环委办〔2023〕45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疗、依法治污,全面开展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两整治一保障专项...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宣城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宣环委办〔2023〕45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疗、依法治污,全面开展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使我镇无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无投诉举报,同时建立长效监管和治理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8月初)。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二)排查梳理(2023年8月15日前)。各村、镇直有关部门排查梳理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清单,逐个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单位、验收(监管)单位和整改完成时效。
 
  (三)集中整治(2023年9月-11月)。各村、镇直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清单,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督促按照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要求有序推进整改。问题整改完成一个验收销号一个,对验收销号问题适时进行回访,确保整治效果,防止走过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即启动整治。
 
  (四)总结提升(2023年12月)。全面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并建立制度规范,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对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的有效管控。
 
  四、整治措施
 
  (一)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措施
 
  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DB34/T4139-2022)要求,推进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治理。对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对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对露天烧烤及时排查引导,防止扰民。(执法大队、环保站、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措施
 
  1.严格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治理。根据企业噪声源、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排放和周边噪声敏感点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噪声源管控,完善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夜间生产时间,尽量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环保站负责)
 
  2.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治理。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减少对周边群众工作生活的干扰。督促施工单位按夜间施工许可要求的夜间施工时段进行作业并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暂停施工。(执法大队、环保站、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开展严查机动车“炸街”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行为。(派出所负责)
 
  4.督促对道路、公路两侧存在居民住宅且夜问交通噪声超标的路段,采取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环境的影响。(派出所、农路办负责)
 
  5.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体育健身、餐饮等活动和建筑物室内装修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加强教育引导、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依法实施处罚。(派出所、执法大队、文化站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协调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村、镇直有关部门作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对逐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验收监管单位;要进一步理顺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监管执法职责分工,加快落实“查处一体”提高监管效能。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研究建立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治理长效机制,从城市规划等方面加强源头管控,明确部门和属地职责分工,落实常态监督管理。
 
  附件:1、兴隆镇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清单
 
  3、噪声扰民问题清单
 
  4、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完成情况
 
  5、噪声扰民问题整治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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