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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作者: admin 时间:2023-09-13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方面工作思路,更好地对我区城区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建设项目进行统筹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东乡发展实际,以城乡规划为引导、以聚焦重点区域、明确重点行动、梳理重点项目为工作抓手,以打造品质新东乡、塑造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环境为目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为东乡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 城区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方面工作思路,更好地对我区城区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建设项目进行统筹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东乡发展实际,以城乡规划为引导、以聚焦重点区域、明确重点行动、梳理重点项目为工作抓手,以打造“品质新东乡”、塑造“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环境为目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为东乡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
 
  城区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活动聚焦于现有建成区及其周边区域,根据《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东乡副城用地规划》确定的抚州市中心城区东乡副城用地范围:东至东环大道、南至南环大道、西至东昌高速、北至沪昆高速,规划东乡副城主城区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4.9平方公里。
 
  三、工作目标
 
  以城区功能与品质提升为总体要求,以“双城同创”和“城市双修”为抓手,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平衡、消灭视觉污染、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市管理为主要目的,聚焦城市重点地区,开展多领域重点行动,形成三年品质提升工作机制。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城区达到城市功能与品质“一年有提升,二年上台阶,三年进一流”的工作目标。
 
  四、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八大行动。
 
  (一)开展“治脏”行动
 
  1.加大城市街道路面保洁力度。开展道路本色行动,优化环卫作业流程,加大环卫设施购置和配备力度,加大环卫机械化作业投放力度,推广吸尘、洒水、冲洗、洗扫、降尘、快速保洁“六步工作法”,使主次干道路面见底色、见本色,无暴露垃圾、无污迹、无渣土。不断加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力度,做到定时定点,主动上门,专人收集生活垃圾;对卫生死角、乱倒污水进行不间断巡察,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确保垃圾清运的日产日清,并及时清倒果皮箱、垃圾桶内堆积的果皮纸屑、塑料废品等垃圾,以防气温升高垃圾发酵变臭,造成二次污染。2019年,城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 85%以上。2020年,机扫率达到95%以上。2021年,城市环境卫生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孝岗镇、金峰街道)
 
  2.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抓好施工区域扬尘治理。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加强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两级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推进餐饮服务业安装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查处餐饮服务业超标排放油烟等违法行为。不断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巡查打击力度,确保2019年城区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坚持引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项目。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减少汽车尾气排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孝岗镇、金峰街道)
 
  3.加大住宅小区物业监管力度。按照“政府监管、市场主导、属地管理、业主自治、综合施策”的思路,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到2021年新建小区和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100%,老旧小区、街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0%。2019年,区城投公司成立东乡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政府兜底。城区抓好5个物业住宅区的规范管理工作。2020年,在推行住宅区物业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物业小区精细化管理,保持良好的管理环境和管理秩序。2021年,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引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打造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新建小区和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管理(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城投公司、孝岗镇、金峰街道)
 
  (二)开展“治乱”行动
 
  4.加强建筑风貌治理。全力做好城市风貌整治工作,通过对建筑物屋顶、建筑立面、施工工地、停工的在建工地、户外设施等实施综合整治,基本达到可视“第五立面”整洁有序、色彩和谐,实现城市风貌美观、整齐、优美、干净。规范临街建筑空调机位、广告、标识等设置。全面开展违法张贴治理,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治理“乱贴乱画、乱披乱挂”。2019年,城区按照“一店一招”和美化、亮化的要求,根据《抚州市户外广告和标牌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规范现有店招牌匾,强化户外广告设置审查,拆除城区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与店招标牌。完成3条示范街建筑风貌治理,拆除违规户外广告与店招标牌,规范空调机位及店招标牌等设置,治理违法张贴;启动对龙山路、恒安路的店招店牌按区域统一样式、尺寸和材质,达到美化亮化效果。2020年,完成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建筑风貌治理,拆除违规户外广告与店招标牌,规范空调机位及店招标牌等设置,治理违法张贴。2021年,完成城市建成区沿街建筑风貌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孝岗镇、金峰街道)
 
  5.加强市容秩序治理。加强占道经营和“六小行业”管理。重点取缔城区街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取缔流动摊点、沿街叫卖;规范城区夜市摊点;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拆除整修破损广告、招牌,取缔城区悬挂横幅、条幅、乱搭乱建棚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2019年,城区主要次干道及主要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基本无违法占道经营行为。2020年,背街小巷和城郊结合部基本无违法占道经营行为。2021年,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基本无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孝岗镇、金峰街道)
 
  6.加强违法建设治理。重点治理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城市主要出入口、城郊结合部区域建筑擅自改建、扩建、占压道路红线、占压绿地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两违”行为。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巡查防控工作,完善建成区“两违”长效监管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结合道路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有序推进存量违法建筑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孝岗镇、金峰街道)
 
  7.加强施工乱象治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监督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合理分区,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加强对道路挖掘及夜间施工等施工行为的审批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章开挖道路及夜间违章施工等施工乱象,建立施工乱象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在建项目文明施工,减少工程施工对市容环境、市民生活、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影响。严肃查处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违章行为,严密监控,纠正和查处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8.加强背街小巷治理。按照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的具体要求,全面提升城市背街小巷品质。通过三年努力达到:
 
  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垃圾箱干净整洁,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地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绿化带无垃圾,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市容秩序:对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主要包括各类占道经营摊点、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贴乱挂、破旧广告牌和城市“牛皮癣”等的整治。
 
  市政设施:道路硬化平整,路面无破损、沉降、断裂,无明显坑洼积水;窨井盖齐全,无破损;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路灯无破损,亮度满足要求;行道树、绿化带无缺株少株,无垃圾杂物。
 
  架空线缆:梳理、捆扎下垂线缆及散乱线缆,清理废旧、私拉线缆、线杆等,清理线缆上吊挂的“空中垃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孝岗镇、金峰街道)
 
  (三)开展“治堵”行动
 
  9.强化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干路网结构,完善支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对道路交叉口进行交通渠化处理,合理分配路权,规范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设置。2019-2021年,完成城东大道北延伸、德正街北延伸、子山路东延伸、状元路东延伸、高铁站站前南路东延伸、建设路南延伸等交通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局、区城投公司、区公路分局、孝岗镇、金峰街道)
 
  10.强化公交设施建设。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城区改造、园区建设、新区建设计划。在新建或改建大型住宅区、商业中心、文化中心等项目时,要按照规划标准建设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汽车场站,在新建和改造城市道路时,同步建设公共交通站台、站亭等设施,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优化公交站点布局,提高公交出行吸引力。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改造和升级步伐,提高车辆的舒适性。加强出租车等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警大队)
 
  11.强化停车设施建设。在严肃查处老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整治和改造,利用地下等空间建设停车位,并在老城区范围内利用现有闲置空地规划建设立体智慧停车场;引导和推进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医院、公园和居委会利用自有土地、闲置厂房和符合条件的地下空间或地下人防工程新改扩建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利用暂不出让的收储土地建设临时停车设施和开发小区地下停车场向社会车辆实行有偿服务。城区新建住宅停车场100%按标准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2019-2021年,新建6处公共停车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投公司、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四)开展“功能修补”行动
 
  12.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最关心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2019年,完成区新人民医院、城东幼儿园、城东小学建设和中医院搬迁,启动改扩建赣东农贸市场、孝岗镇农贸市场等一批农贸市场。2020-2021年,在城南、城北、城东规划建设一批幼儿园、小学及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城投公司、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
 
  13.完善管网管廊设施。完善地下综合管廊专项研究,编制专项规划。加强城市道路开挖监管,破解“城市拉链路”难题,加强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单位的协调性,减少项目建设后重复开挖建设,对正实施和拟实施的项目统筹协调电力、通讯、给排水、排水、污水、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政府加大城区电力管网的建设及投入,保障今后城区新建电力线路具备下地条件,提升城市品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投公司、区供水公司、区供电公司、区燃气公司)
 
  14.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污水管网和排放源头排查,结合城市道路改造推进雨污分流和老旧管网改造,加快完善污水管网,治理修复破损、混接、错接的污水管道。加强对餐饮行业污水排放管理,推进餐饮行业厨房隔油池建设。定期对城区污水管网收集、堵塞及渗漏进行排查,聘请专业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力争城区污水处理率2019年达到94.5%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2021年达到95.2%以上。(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委)
 
  15.完善垃圾环卫设施。加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城郊结合部等环卫设施建设,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实行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日产日清。开展“厕所革命”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适用、文明卫生、环保节能”原则,新建改造一批公厕,形成以独立式和附建式公厕为主、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为辅的城区公厕布置格局。2019-2021年,建设20座环保公厕。(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投公司)
 
  16.完善体育健身设施。继续把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作为全民健康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快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加强健身设施维护管理,着力构建社区15分钟健身圈。结合小绿地、小游园,配套建设健身设施。加快城区绿道建设,推进北港沿河、环城绿苑等城市型绿道,汝水郊野公园、东临工业大道等郊野型绿道,佛岭国际公园等山地型绿道建设,确保2021年每平方公里建成区绿道里程达1公里以上。2019年,完成体育公园全民健身设施建设。2020年,结合“双城同创”,完善居民15分钟健身圈体育运动场所建设。2021年,完善300公里以上的全民健身路径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局)
 
  17.完善老旧社区设施。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原则,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雨水、污水、道路、亮化等工程及环境整治。推进南门社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推进沿街立面改造和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景观面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改善社区风貌,全面提升老旧社区居住环境,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2019年,城区启动南门二期、龙山片区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启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项目。2021年,启动东门片区、北门片区改造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住建局、区城投公司、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孝岗镇、金峰街道)
 
  18.完善应急保障设施。健全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强城市交通、供水、供气、排水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利用、消防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引导人防、消防等设施建设,完善应急保障设施。(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人防办、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投公司)
 
  (五)开展“生态修复”行动
 
  19.开展城市水环境修复。持续推进北港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疏通河道、加固河岸、建设河堤、修复明渠等工程,大力推进城市亮化和水景观工程建设,打造城市水文化,提升城市品位。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长制,落实水环境治理属地责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理清、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积极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滨水空间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特色塑造的有机联动,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202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5%以上。2021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20.开展绿化品质提升。精心打造城区各出入口、主要道路交叉口等一批节点绿化,全面提升子山路、龙山路等现有道路绿化,彻底改造磷肥厂公园、人民公园等老旧公园绿地,快速推进城南、城北公园等在建公园绿地建设,规划新建孝岗公园、城东河滨公园等一批公园绿地,力争2021年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大力实施老城区增绿新城区增彩计划,加大小绿地、小游园建设力度和覆盖面,全面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强化街道行道树树池管理,城市主要街道行道树树池做到100%绿化或软覆盖,新建道路行道树按照“一路一景一特色”的要求进行建设。积极推行园林绿化管养市场化改革,按照“以钱养事、管养分离”的原则,全面启动城区园林绿化管养市场化服务外包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佛岭国际公园管理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
 
  21.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湿地公园、储水池塘、下沉式绿地、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建设,减少城市硬化地面,推广透水铺装,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把城市规划区逐步建成具备吸收和释放雨水功能,弹性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海绵城市。2019年,结合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对城区所有人行道进行人行道透水砖改造建设。2020年,完成汝水郊野公园建设。2021年,实施建设一批湿地公园。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积水点改造、公园绿地建设、道路改造等,积极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区园林局、区水利局)
 
  (六)开展“特色彰显”行动
 
  22.推进城市规划设计编制。坚持协调发展,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布局城市功能。2019年,启动东乡区城市规划区内控规修编工作,重点完成《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综合管廊、城市双修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子山路、状元路及站前南路等城区主要市政道路周边的城市设计,加强城市建设及更新的风貌控制,塑造良好的城市空间和建筑风貌。配合抚州市完成地下空间开发专项规划。2020年,编制完成城区商圈规划设计,加强对三眼井老街片区、东信财富广场、街心花园、好又多商圈、恒安中路沿线、龙山大道沿线商业品质建设,完善商业业态,焕发商业魅力。编制完成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慢行系统等专项规划,全面改造城区老旧片区落后市政设施,完善城区“蜘蛛网”改造工程。2021年,全面开展对城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立面设计,规范沿街商业立面设计,构建沿街形象。编制完成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实总体规划中的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体育运动等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时序。(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园林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房管局、区体育局、区人防办)
 
  23.推进历史文化特色街区修缮。实施传统建筑维修保护工作,启动城区三眼井老旧传统房屋的修缮及其他房屋的拆迁工作,启动磷肥厂片区棚户区改造的建设工作,逐步还原老街风貌。合理开发利用,培育乡村新业态,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乡土文化体验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房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局、区住建局)
 
  (七)开展“亮化美化”行动
 
  24.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以美化城市夜景、提高城市亮化品位、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为内容,加快实施“亮化”工程,建立城市照明智能管理体系,加强各类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水平。2019年,城区基本消灭“抹黑路”,加大对背街小巷路灯的安装和维护,对城区小游园和公园的老旧景观灯进行改造,方便群众出行。2020年,提升主干道、景观大道及广场等重要节点亮化设施。2021年,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95%,基本形成有层次、有重点、人性化的城市亮化体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园林局、区供电公司)
 
  25.实施城市细部美化工程。开展“城市家具”整治改造。强化对城市报刊亭、售货亭、公交站台、各类通讯电力交接箱、线杆以及道路隔离带、信号指示灯、路名牌、指示牌等“城市家具”的整治改造。2019年,城区制定“城市家具”整治行动方案,按照美观、规范、减量原则,开展“城市家具”专项整治。2020年,在重要路段摆放立体花架,组合花坛,设置绿雕。2021年,完成城区主要道路和商业街区的治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园林局、区供电公司、区交警大队)
 
  (八)开展“治理创新”行动
 
  26.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便捷、高效的优势,让城市管理变得更加高效、精细、便民。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加快形成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加大现代化、智能化机械设备在市政设施维护、环卫作业、园林养护、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等方面的运用,切实提高维护管理水平和效率。稳步推进“智慧工地”、城区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建设统一的数字城管指挥平台,用三年时间完成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智能城管的升级转型。(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园林局、区交警大队、区信息中心)
 
  27.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充实执法力量,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开展“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规范一线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装备配置标准,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车辆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结合“四个网上”系统拓展应用,推动执法人员手持终端设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的配备,全景车载视频、无人机实时监控等技术在城管执法领域的运用,打造一支智能化、现代化的执法队伍。(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28.推进城市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活动,打造合理城市空间,提升城市人文底蕴,提供良好公共服务,创造干净整洁环境,建设和谐宜居城市。2019年,力争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0年,争取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市中心城区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提名资格作出应有贡献。(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孝岗镇、金峰街道)
 
  29.强化社区管理。按照便于管理服务原则,以地域性为特征,对城市社区进行重新划分,拓宽社区管理职能,以满足城区不断城市化进程的管理需求。大力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城区的所有社区每一个网格招聘一名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的信息采集、政策宣传、纠纷调解和服务群众事项,从而有效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孝岗镇、金峰街道、区城管局、区房管局)
 
  30.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强化文明市民宣传教育,促进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强化市民公德意识,倡导制定市民公约,规范市民行为。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社会风尚。加大对车窗抛物、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和园林绿化、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将不文明行为人列入文明“黑名单”,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运用数字城管APP,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态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广新旅局、区民政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乡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保障措施。区各有关单位应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和近三年工作规划,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组织实施,确保目标实现。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区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优先给予资金保障。
 
  (三)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城区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目标完成责任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落实项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重点项目推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目标责任完成较好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每年年终要评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最优单位”和“最差单位”各1个。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中来。
 
  附件:1.东乡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东乡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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