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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熟街道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10-22 来源:未知
摘要:根据《江宁区餐饮业环保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宁政办发﹝2018﹞139号)及《江宁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江宁委发﹝2017﹞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分类施策、属地为主、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统一标准、分步实施、提档升级的方法,在全街道开展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提升我街道餐饮业长效环境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

  根据《江宁区餐饮业环保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宁政办发﹝2018﹞139号)及《江宁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江宁委发﹝2017﹞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分类施策、属地为主、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统一标准、分步实施、提档升级”的方法,在全街道开展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提升我街道餐饮业长效环境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及对象
 
  本次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范围为全街道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包括各类饭店、小吃店、快餐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以及其他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
 
  本次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对象为:
 
  1、重点区域:城区背街小巷,学校、居民小区周边以及群众集中或反复投诉的敏感区域;
 
  2、重点对象: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餐饮业、反复举报投诉的餐饮业整治为重点。
 
  三、职责分工
 
  环保所(街道餐环办):指导各社区宣传餐饮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并牵头全街道餐饮环保专项整治,负责餐环办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区级、街道二级层面的餐饮信息共享工作;协助各社区核实餐饮企业环保信息(含环评、污染治理设施等);牵头对餐饮业产生的油烟、噪声、废水等进行环境监测;牵头组织对街道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考核验收;在专项整治完成后,总结街道餐饮环保治理成效、进展和问题等,建立长效机制;协调落实经费保障。
 
  三产办:履行餐饮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指导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行为;指导各社区排查餐饮业安全隐患,强化餐饮业安全管理,防范餐饮业安全事故;配合做好餐饮企业的信息排查摸底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湖熟分局:对于选址不符合“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的餐饮企业,不予核发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于选址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的餐饮企业,配合餐环办共同研究解决途径;协助核实餐饮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含地址、联系人、规模等)、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强化对无证照、证照不全、证照过期等问题餐饮企业查处。
 
  建设所:协助核实餐饮企业房屋建设工程设计信息(是否要求设置专用烟道等环保设施);协助核实餐饮企业相关房屋登记信息;协助核实餐饮营业场所信息(含房屋性质,是否为“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等)。
 
  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负责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企业违规排水、违建,“门前三包”等经营行为的执法管理;负责对餐饮场所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取缔流动餐饮经营户;负责对餐饮服务企业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行为的查处。
 
  国土所:协助核实餐饮企业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水务站: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餐饮业进行排水许可管理,规范餐饮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综治办: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协调辖区派出所对监督管理范围内的餐饮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社区对辖区内餐饮环境问题负总责;宣传餐饮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餐环办相关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源头控制、摸底调查、专项整治和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现信息互通,将餐饮业污染治理情况纳入社区管理的巡查内容。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排查立标(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摸清我街道辖区内餐饮企业现状,完成餐饮企业整治试点工作,按照区餐环办制定的统一整治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街道各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
 
  第二阶段 全面治理(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完成全街道70%以上的餐饮企业环保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 攻坚克难(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全面完成餐饮企业环保整治任务。
 
  第四阶段 巩固提升(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各社区负责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企业的证照领取、营业场所房屋性质、污染治理水平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列出清单,建立餐饮企业管理动态数据库。街道餐环办负责落实该数据库在市、区、街道三级层面的信息共享工作。
 
  街道各部门协助各社区进行信息核实。街道环保所协助核实环保信息(含环评、污染治理设施等);街道三产办指导各社区排查餐饮业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局湖熟分局协助核实营业执照信息(含地址、联系人、规模等),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建设所协助核实营业场所信息(含房屋性质,是否为“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等)、协助核实房屋建设工程设计信息(是否要求设置专用烟道等环保设施);国土所协助核实餐饮业相关土地、房产证登记信息;水务站协助核实排水许可证信息;综治办协助核实消防合格证信息。
 
  (二)统一标准。以“达标治理,化解扰民”为导向,根据区餐环办制定的“全区餐饮企业环保治理标准及验收程序”,明确餐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即“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制定“湖熟街道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告知书”,印发给餐饮单位。
 
  (三)分类施策。对证照不全、存在违法行为的,交由相关审批、执法部门处理。对存在污染且治理有望的,由街道餐环办按照《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相关要求,从油烟净化、废水隔油、噪声控制、固废分类”等方面开展限期治理。改造完成后,餐饮企业排放的油烟、废水、噪声等须满足相关标准。对存在污染且治理无望的,按程序报请关闭、转型或者更换业态。
 
  (四)联合执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三产、环保、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对“存量”餐饮企业的综合管理,打击餐饮业违法行为。
 
  (五)源头管控。强化餐饮服务业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规划相对独立的具有餐饮功能的、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的商业集聚区,逐步实现现有餐饮服务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新建居住项目配套商业或紧邻居住建筑的商业设施,确需设置餐饮功能的,规划部门应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予以标注“可设置餐饮”,并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环保要求的专用烟道、排污等设施。
 
  (六)长效管理。针对餐饮业企业规模小,流动性强,易于快速恢复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健全从规划布局、证照发放,到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夯实责任,严防餐饮业污染扰民反复。鼓励引入第三方治理,提升餐饮业油烟污染专业化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湖熟街道成立街道餐饮业环保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餐环办”),主要负责街道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的协调推进,各社区是餐饮整治的实施主体,也要落实相应的餐饮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湖熟街道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告知书”的形式,大力宣传控制餐饮污染的相关政策规定和餐饮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告知专项整治的方法、路径、标准;引导广大餐饮从业人员增强环保意识、生态理念和法治观念,自觉参与整治行动,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制止违规行为。
 
  (三)严格督查考核。把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列入街道“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街道餐环办牵头组织对全街道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社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湖熟街道餐饮业环保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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