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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镇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admin 时间:2023-08-10 来源:未知
摘要: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年度及十三五阶段性目标任务意义重大。根据舒环委办〔2020〕8号)、《舒城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舒政办秘〔2019〕33号)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年度及“十三五”阶段性目标任务意义重大。根据舒环委办〔2020〕8号)、《舒城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舒政办秘〔2019〕33号)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建筑扬尘、散煤、高排放机动车、集镇露天烧烤(焚烧)、餐饮油烟、散乱污企业整治,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筑扬尘治理
 
  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必须达到“七个百分之百”,即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物料、裸露场地遮盖率100%;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硬化率100%;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渣土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洒水、喷淋(雾)降尘措施100%;施工现场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措施100%。
 
  1. 狠抓常态化监管。对全部施工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责任人,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和随机抽查。日间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出入口硬化、封闭围挡、施工物料堆放、裸土覆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夜间重点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带土上路等问题。
 
  2. 狠抓问题整改。针对各级督察检查反馈的问题,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如期实现整改目标。并举一反三,深化治理,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反弹。对违反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形分别给予“黄牌、红牌”警示并严格落实到位。
 
  3. 狠抓标准化建设。抓样板,树典型,充分发挥样板工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建筑工地环保节能及扬尘治理方面具体举措及标准化流程进行推广,促进工地环境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二)散煤治理
 
  全面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面取缔集镇区小散煤厂及散煤加工点,实现煤炭运输、装卸、储存封闭管理,符合环保要求。
 
  1. 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集镇区经营性炉灶“煤改气”,加快农业农村散煤治理,引导储粮企业逐步实现替代清洁能源,淘汰燃煤烘干设备,鼓励使用电能、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大农村电网改造,推进电能替代。
 
  2. 加强禁燃区管理。对前一阶段散煤治理成果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杜绝反弹回潮。对禁燃区内散煤加工点采取“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措施,对禁燃区周边散煤加工点实行盘点销号,落实“一企一策”,严防死灰复燃。
 
  3. 严格煤炭市场及质量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禁止销售硫份1%以上(含1%)、灰份16%以上(含16%)的散煤。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取缔非法营运售煤点,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劣质煤炭。
 
  (三)高排放机动车整治
 
  重点整治黄标车、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柴油货车等冒黑烟的高排放机动车。
 
  1. 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压实货运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定期自查。及时注销和报废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
 
  2. 完善综治治理。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加强动态巡逻,实行闭环管理。通过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等方式,筛查排放不达标车辆,依法严格处罚。
 
  3. 突出重点管控。重污染天气时,强化调度响应,严格落实高排放车辆应急管控措施。
 
  (四)集镇区露天烧烤、露天焚烧整治
 
  规范固定店面烧烤经营行为;杜绝集镇内露天焚烧行为。
 
  1. 规范文明执法。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管理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路段、小区周边以及居民投诉、反应强烈点位进行重点整治。
 
  2. 加强重点时段、区域管理。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排专人盯守,对屡犯不改者进行处罚,强化执法刚性,坚决遏制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现象。
 
  (五)餐饮油烟治理
 
  对集镇内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1. 实施科学管理。按照大型、中型、小型餐饮户,制定相应管理方案,严格细化分工,突出管理科学化和针对性。
 
  2.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整治,及时共享信息,严肃查处违法、超标排放单位。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的检查力度,加强油烟排放检测,对检查中发现油烟排放不达标的,依法责令整改,限期达标排放。
 
  (六)“散乱污”企业整治
 
  深入开展各类“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工作,加大排查范围,确保整治效果。
 
  1. 强化动态排查。持续深入开展动态排查,建立长效机制,将“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严格压实监管责任,坚持源头防控,加强过程监管,实行动态排查与清理整治压茬推进。建立2020年度“散乱污”企业动态整治清单。
 
  2.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容易反弹、回流或隐藏“散乱污”企业的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对排查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整治处理到位。
 
  3. 强化市场准入和日常防控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部门要协调供电、供水等要素供给部门加强日常监测,对用电、用水异常的区域和单位进行重点排查,严禁新的“散乱污”企业回流再生。。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一协调和指导,通盘掌握情况,推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2. 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各个领域、各项措施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具体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作意识,建立行业环境督察督导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3.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及时发布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报道“六个专项行动”成果,引导公众积极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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