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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镇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3-08-02 来源:未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融安县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及《2018年融安县目标责任书》相关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厅关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根据2018年度融安县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按照自治区、...

  为贯彻落实《融安县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及《2018年融安县目标责任书》相关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厅关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根据2018年度融安县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按照自治区、柳州市下达融安县的大气污染物环保约束性指标要求:PM10浓度年均值控制在56μg/m3以下,PM2.5浓度年均值控制在36μg/m3以下,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9.9%。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农业秸秆燃烧污染、开荒烧山产生的大气污染、露天烧烤等餐饮油烟、烟花爆竹污染以及扬尘污染等问题,为创建美丽乡村,宜居大良的目标,维护和提升我镇形象。
 
  二、年度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秸秆露天焚烧整治和秸秆综合利用。
 
  1.宣传为先导,疏导群众传统处理观念和方式。强化秸秆禁烧宣传教育,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采用统一印发,联合扶贫工作由干部分片、帮扶人发放到户、逐村逐户发放宣传单。在各村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张贴镇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倡议书》,发放《致全镇农户一封信》,干部逐户宣讲;联合学校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措施,让秸秆禁烧理念入脑入心,以达到转变群众焚烧秸秆的旧观念、旧习惯,使不烧秸秆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严格执行《广西乡村清洁条例》,充分认识大气治理和保护的重要性,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并在秸秆农作物收获前完成宣传工作。
 
  2.技术引导和普及为总抓手,以推进秸秆肥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着力点,以秸秆还田作为秸秆利用的最主要方式,鼓励使用秸秆粉碎还田、畦面覆盖等形式推进秸秆还田、堆沤还田、覆盖还田、深埋还田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肥料利用率;鼓励养殖场(户)、农户发展饲草性家畜养殖;以屯为基点,以村为单位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利用秸秆发展清洁能源等实现禁烧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目标;鼓励农户进行多种产业发展,如进行食用菌的种植生产,加大秸秆的利用率;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3.加强管控监督为保障。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监督,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镇、村、屯三级责任体系,由镇政府统一领导把控,村委会干部为桥梁督促兼管,屯长具体实施监管行动,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控制好时间节点。在收获季节重点勤力巡查,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二)严格开荒烧山监管。
 
  1.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控制山林开荒发展生产手续。加强对山林的监管,开展日常巡查,以及重点节日,干旱、大风天气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或禁止村民进行开荒烧山手续的办理,采用其他方式如割草机初次割草,再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除草剂深度除草等方式引导村民进行产业的发展。
 
  2.制定山林火灾紧急预案,联合林业站,森林防火站以及各部门做好山林火灾的紧急处理,及时进行山林火灾备案工作。做好24小时预防和监督机制,并做好山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实到村、到屯和到户宣传。
 
  (三)强化本镇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
 
  本镇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加强引导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开展本镇内露天烧烤摊点的集中整治,在露天烧烤中大力推广无烟烧烤设备,全面取缔造成污染的露天烧烤,实现“摸排登记、集中管控”。
 
  (四)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
 
  加强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联合本镇内大良工商所、派出所、国规站、综治办等单位联合行动,做好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店铺的例行排查和安全检查,严格查处私炮的销售。
 
  1.前期放管结合,对重大节日进行烟花爆竹的严格管控,允许燃放一定规格的烟花爆竹,同时禁售超过规格且产生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比较大的烟花爆竹。划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建立禁限放的常态化管理机制,配合县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的管控工作。
 
  2.后期宣传引导为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发动,多方式多渠道利用宣传媒介,如开展禁止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本镇商铺电子屏滚动播放电子宣传标语,挂横幅,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进行,争取广大群众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文明意识,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逐步形成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促成社会新风尚的形成。引导广大群众以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五)深化扬尘的综合治理。
 
  1.强化施工扬尘的防范和整治,所有建筑工地应全面设置封闭式围挡,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必须实施覆盖、篷盖等。工地出入口、场内道路实施硬化,洒水保洁并及时清洗,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确保车辆洁净后上路。以辖区内石材加工厂、社区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加强防尘管理和扬尘污染的管理。针对石材场,重点抓好围挡、洒水降尘、防尘网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渣土废料清运全部实施具有密闭运输效果的运输方式。
 
  2.对道路扬尘污染的防治,做到全面清理清洗镇区主要干道道路积土积尘,实行定期清扫、定时洒水制度,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物;本镇内道路施工要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同时做好乡镇环卫保洁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制定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各行政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等镇村干成员组成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所承担重点任务(附件)进行细化、量化推进方案,进一步严格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执法督查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机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村、到人员,做到精准防控。强化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定期进行工作进度调度,实行“红黑榜”通报制度。
 
  (三)严格考核机制
 
  以空气质量改善程度、重点工作进展、将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纳入乡镇及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同时纳入乡镇及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加强舆论引导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权威性。督促重点排污企业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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