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4日,《南陵县餐饮经营户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城管联〔2023〕1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南陵县2023年蓝天公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餐饮经营户油烟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在短期内全面提升南陵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城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了《工作方案》初稿,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稿。
四、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开展建成区范围内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着力打击整治空气站点周边及群众投诉集中的餐饮油烟污染行为,引导和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达到城区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100%、油烟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油烟扰民投诉显著减少的目标,在短期内全面提升南陵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五、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从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整治安排、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表述,结合南陵实际情况,科学研判、积极部署。
六、创新举措
整治结束后,各责任单位采取建立微信群、明确专人的方式,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等整治工作,巩固本次专项整治成果。针对群众举报投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接到举报单位第一时间联系各专班人员上门检查,登记台账,责令整改。针对群众投诉油烟扰民2次及以上的餐饮经营户,县城管局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上门检测(检测费用由县财政保障),如果油烟排放达标,督促经营户加强净化设施清洗,及时登记清洗台账;如果检测未达标,由县城管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从宣传教育、文明执法的角度进行技术指导,提出整改要求,规定整改时限,建立登记台账,对未按时整改的,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调查取证后以案件移送函的形式移送县城管局依法立案查处。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责任单位安排专人,成立专班,认真贯彻落实《南陵县2023年蓝天公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抓好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南陵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强化机制保障
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高效、顺畅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与执法合力,确保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
解读人:王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13159
电子邮箱:10614298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