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切实推动我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围绕“碧水、蓝天、乡村清洁”三大工程,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我乡环境突出问题,努力改善乡村环境,不断提升城乡品位。
二、主要任务
(一)蓝天工程
1、扬尘治理。(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城郊乡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完成施工工地裸土覆盖、道路硬化、基坑开挖喷淋、渣土运输覆盖、出门冲洗等规范化管理措施,主体建筑工程全部搭设密目式安全防尘网,施工现场余土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拆迁工地要按照《南阳市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进行作业。全面推行标准化施工。(2)土堆、煤堆、沙堆、料堆、拆迁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用密目网进行覆盖。房屋主体拆除时要采取喷淋洒水抑尘措施。(3)道路扬尘。全面提高城区道路洒水、清扫次数,保持街道整洁。
2、餐饮油烟治理。严格露天烧烤,所有露天烧烤摊点全部使用电烧烤或天然气烧烤,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严禁使用炭火烧烤。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的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3、秸秆禁烧工作。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建立和完善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对出现焚烧行为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4、油气回收工作。城郊乡区域内加油站全部进行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二)碧水工程
1、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对城郊乡主要河流沿岸500米內严格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汇水区和唐白河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取缔的实施意见》和《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河流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搬迁取缔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禁养区养殖场进行动员搬迁清理。
2、内河整治和境内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河道两岸300米內严禁生活及工业垃圾、农业废弃物堆存,对淤积严重的河段进行清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管,杜绝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腐烂蔬菜等堆放河道。
(三)乡村清洁工程
理想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落实,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生态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城镇及乡村污水处理系统按照 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城郊乡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研究安排部署工作,确保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期间,不受到来自我乡的干扰。
四、工作措施
1、乡党委、政府将切实加强对城郊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驻村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负责本村具体工作事务。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及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2、按照职责分工,将城郊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分解到乡直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委会、村两委干部,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附件:城郊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城郊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作
城郊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