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城区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的管理,切实提高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2号)、《信阳市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信政办〔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依法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推进已划定经营区域的各烧烤点安装使用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油烟净化装置及环保型烧烤炉具,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整治原则
(一)职责分工。由县公用事业局总体牵头协调,县环保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行业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
(二)条块结合。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指导、督促开展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业主施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更新环保型烧烤炉具由业主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专项整治期间,政府予以补贴,标准为:采购规格为1.2m的炉具,政府给予补贴1000元;采购规格为1.5m的炉具,政府给予补贴1500元;采购规格为2m的炉具,政府给予补贴1800元;采购规格为2.5m以上的炉具,政府给予补贴2000元。所有补贴直接发放给经营商户。
三、整治范围
城区所有烧烤商户及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基准灶头数6个以上的)。
四、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由县公用事业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对城区露天烧烤商户及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基准灶头数6个以上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和细化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由县公用事业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牵头,会同县环保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区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告知整治方法、步骤、时间、要求和有关事项,明确整改(取缔)时限、整改方法、整改措施等,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酒店、餐馆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基准灶头数6个以上的)加装油烟净化装置;烧烤门店、烧烤摊点及大排档摊位统一更换无烟环保炉具;分散经营商户统一进入指定规划区域,规划区域以外的露天烧烤摊点一律取消;未按要求完成更新炉具的商户一律停业整顿,做到整治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县公用事业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成立联合验收组,组织对城区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考核内容。
五、职责分工
(一)县公用事业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各部门对城区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查处;组织协调各部门对规划定点以外的非法占道经营摊点依法取缔。
(二)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城区大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基准灶头数6个以上的),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餐饮业灶头予以拆除。
(三)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部门职责,依法加强对各辖区政府专门划定的各烧烤点相关证照的审查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无证照经营者,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配合做好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四)县公安局。负责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行公务、阻扰正常执法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暴力抗法、阻扰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出现的治安及刑事案件,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整治环境。
(五)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安排,做好相关宣传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对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整改不力、卫生不达标的烧烤点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牵头单位要加强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整治要求,建立监管体系,分解任务,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对应整改而未整改的商户,严格查处,责令整改,实现达标排放。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突出重点,严格要求,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
(二)制定措施,强化监管。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具体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工作力度,与有关责任单位联动,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县环保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要严格饮食服务项目的审批,加强源头控制。建立部门通报制度,相关责任单位要适时向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和未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要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广泛宣传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扩大声势和影响力,督促各烧烤点自觉、自律。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活动,对违法排放油烟的公开曝光。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促进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