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铜陵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铜大气办〔2023〕4号)要求,结合城管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各项治理措施,实现渣土运输管理规范,道路扬尘强度明显降低,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完成2023年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一是做好道路保洁。严格落实一日两普扫、全天候保洁的环卫保洁模式,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增加道路冲洗频次,尤其是滨江大道、陵江大道、铜官大道、铜都大道等主干道每天洒水保洁次数,切实做到“十无十净、一降低、本色化”。二是做好深度清洁。结合下雨天气,加强道路冲洗力度,采用机械清扫和人工辅助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主次干道、路牙石、人行道等深度清洗保洁。三是做好扬尘降除。采取湿法清扫方式,充分利用各种清扫机械开展道路吸尘降尘工作,有效除去道路积尘。(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环管科、市环卫处,责任单位:县、区城管执法局)
(二)加强露天焚烧垃圾治理。一是强化露天焚烧垃圾治理。全面动员城管、环卫作业人员,重点做好收储未开发地块、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管理,加大对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杜绝露天焚烧垃圾现象。二是加强对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禁烧措施,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行为。(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环管科、市环卫处,责任单位:县、区城管执法局)
(三)加强餐饮油烟整治。一是加强露天烧烤管理。做好烧烤高峰时节尤其是夏季的监管,督促烧烤摊点入店经营,杜绝使用木炭烧烤,坚决制止露天烧烤。加大对流动摊位散煤清理力度,确保实现动态清零。二是强化餐饮油烟污染管理。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确保餐饮经营者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8月底前对餐饮行业开展1次专项治理“回头看”。三是积极做好群众投诉、举报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处置。持续做好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办理,并由点带面,举一反三,重点做好中和园、铜庄小区、新光路、机厂新村等区域餐饮油烟巡查,确保达到标准排放。(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执法督察科、市城管督察支队,责任单位:县、区城管执法局)
(四)强化建筑渣土和泼洒物管理。一是强化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实现由运输车辆是否覆盖向车轮是否带泥上路、车厢板是否密闭等全车管理的转变,确保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容整洁、无抛洒滴漏、无污染路面情况。二是开展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实现由工程渣土泼洒管理向全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的转变。加强对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的监督管理,突出源头管控,严格办证程序,实现由路面管理向溯源管理的转变。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对港口码头、建筑工地等宣传,推动渣土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规范管理。(牵头部门:市建泼支队,责任单位:县、区城管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及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方法得当、进展顺畅。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确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县区城管执法局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日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部署的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规范文明执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依法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后要建立日常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