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淮南市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牵头、源头防控、综合整治”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全面落实《田家庵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3%以上(年均浓度达到90.21微克/立方米),在全市的空气质量排名较上年上升1-2个位次。全区PM10年均浓度完成《淮南市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控制目标。到2017年,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年均浓度达到74微克/立方米)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进度。按照《田家庵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全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目标,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跟进服务、奖罚并举,确保2014年底前完成“三线四边”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二)加大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物料堆场与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力度。要抓住源头治理,组织建设、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清理各类煤炭、煤矸石、河砂等物料堆场。要从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现场和煤���、渣土等各种物料运出场地(包括厂矿和港口码头)的抑尘、保洁措施抓起,加强运输车辆的封闭、冲洗,增加道路洒水频次,落实煤炭、渣土等物料堆场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加强现场、运输、堆场全过程管控,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三)实行“黄标车”限行管理。划定“黄标车”、渣土车等限行路段和限行时间,落实限行措施。
(四)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督促辖区内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年底前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并正常运行,敏感区域严禁露天烧烤和烹炸食品。
(五)落实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措施。按照《安徽省加快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皖大气办[2014]10号)要求,督促辖区内现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年底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确保达标排放。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必须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
(六)继续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认真总结夏季秸秆禁烧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妥善处置仍放置在田间地头的秸秆,进一步研究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前谋划安排,更好的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七)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及周边环境整治。以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1.5公里范围为重点,加快推进燃煤锅炉、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各项整治工作进度。监测站所在区域要落实各项冲洗保洁抑尘措施,严防堆积扬尘进入采样口,导致监测数据异常升高。
四、重点区域划分
根据环保部《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环发[2001]37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全区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
五、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履职不到位而影响全区考核名次的成员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
(一)燃煤锅炉整治
1、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工矿企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2、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非工矿企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二)扬尘污染治理
1、区城乡建设委:协调市建管处做好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筑施工场地内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覆盖和冲洗措施。
2、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城区主干道全部使用机械化湿式清扫,一般道路要由干式清扫变为湿式清扫,对城区内主要道路上的垃圾、尘土及时清运,定期洒水,防治扬尘污染;严格查处各类运输车辆违章抛洒扬尘行为,规范煤场、沙场及混凝土搅拌企业材料堆场抑尘措施,确保实现现场、运输、堆场全过程有效控制。
3、交警一大队、二大队:负责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章运输行为;划定“黄标车”、渣土车等限行路段和时间。
4、区农林水利局:牵头负责港口码头货场整治管理。
(三)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
1、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环评审批,督促大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2014年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
2、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取缔敏感区域露天烧烤行为,对流动饮食摊点油烟污染进行整治。
(四)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年底前完成,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确保达标排放。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必须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
(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1、区环保局: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负责秸秆禁烧检查督查、信息通报等工作。
2、区农林水利局: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六)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区环保局: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配合市环保局严把污染物总量控制关和环评审批关,推进化工、煤炭、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区工信委:牵头负责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重点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业。